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杭州市 > 上城区 > 正文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城区大气重污染应急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1-05-25 上城区 收藏
朗读

上城区大气重污染应急行动方案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结合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为建立健全上城区大气重污染应急处置机制,提高我区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能力,最大程度降低大气重污染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影响,特制定《上城区大气重污染应急行动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所指的重污染,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以上,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程度的大气污染。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成立上城区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大气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上城区大气重污染应对工作。 

  (一)区大气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 

  成员:区政府办公室、上城环保分局、区委宣传部、区发改经信局、区监察局、区住房和城建局、区城管局、市运管局上城管理处、上城公安分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上城大队、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上城国土分局及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可增补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为区大气应急指挥部成员。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大气重污染防治和应急处置的决策部署。 

  2.组织编制、修订和组织实施上城区大气重污染应急行动方案,研究制定上城区大气重污染防治和应急处置的政策措施。 

  3.指挥、协调上城区大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检查区有关部门大气重污染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区大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区大气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上城环保分局),由上城环保分局局长任主任,区应急办、上城环保分局、区城管局、区住房和城建局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区大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承担区大气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大气重污染应急协调工作。 

  主要职责: 

  1.根据市大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指令,做好各项行动措施在上城区范围内的组织实施工作。 

  2.承办在大气重污染应对工作中需要区大气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支援的具体事项。 

  (三)区大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1. 区政府办公室(区应急办)。及时将大气污染信息报区委、区政府,并及时以短信或邮件形式将市大气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的指令和省、市、区领导指示精神通知下发至各相关部门;指导有关部门制定应急行动方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2.上城环保分局。根据市环保局相关工作要求,动态掌握本区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和污染排放强度;牵头编制大气重污染应急行动方案,针对不同污染级别提出相应的建议措施;加强对工业废气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会同区有关部门提出污染物减排方案。 

  3.区委宣传部。根据市委宣传部相关工作要求,研究制定确保信息有效传递的应急行动方案;加强对本行动方案的宣传,畅通发布渠道,加大大气污染健康防护信息、减排措施等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污染防治的参与意识;配合做好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等工作。 

  4.区发改经信局。根据市发改委相关工作要求,会同区环保分局研究制定工业企业产能限制应急行动方案,落实工业企业污染工序停产、限产措施,督促、指导。 

  5.区监察局。根据市监察局相关工作要求,监察区大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履职情况;督促各项预警、应急措施的落实。 

  6.区住房和城建局。根据市建委相关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工地扬尘控制应急行动方案,组织实施城市工地扬尘控制措施;建立重点工地名单库并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应急响应等级,督促施工单位采取防尘措施或停止产生扬尘的户外作业。根据市住保房管局相关工作要求,负责制定国有土地上依法拆迁、征收、房屋拆除等拆除工程的扬尘污染控制应急行动方案,在Ⅰ、Ⅱ级应急响应启动时,停止拆除工程。 

  7.区城管局。根据市城管委相关工作要求,负责组织实施城市道路扬尘控制措施,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和洒水频次,加强对渣土等运输车辆的监管,督促、指导、检查下级相关部门落实城市道路扬尘控制措施;加大对市区道路抛洒滴漏、焚烧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查处无证露天烧烤行为。 

  8.市运输局上城管理处。根据市交通管理局相关工作要求,保障市公共交通运力,方便公众出行;落实营运类车辆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9.上城公安分局。根据市公安局相关工作要求,加大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 

  10.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上城大队。根据市交警局相关工作要求,加大对黄标车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高污染车辆进入市区。 

  11.区卫生局。根据市卫生局相关工作要求,组织区级救治工作;负责对特殊人群的健康防范指导,组织开展空气污染的健康防范等科普知识宣传;研究制定医疗救助应急行动方案。 

  12.区财政局。保障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所需的资金,监督应急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 

  13.区教育局。根据市教育局相关工作要求,指导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做好防范教育工作,督促辖区学校依据应急行动方案落实相关应急措施,并进行督查,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 

  14. 上城国土分局。根据市国土局相关工作要求,负责制定集体土地上拆迁工地的扬尘污染控制应急行动方案,在Ⅰ、Ⅱ级应急响应启动时,停止拆除工程。 

  15.各街道办事处。组织落实对市民做好自身健康防护措施,减少户外活动的提示工作;倡导公众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应急预警 

  (一)预警分级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按照空气污染程度、大气重污染持续时间和影响范围,将大气重污染预警级别分为I级、Ⅱ级和Ⅲ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标示。 

  1.Ⅲ级预警(黄色预警)。 

  未来2天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即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之间。 

  2.Ⅱ级预警(橙色预警)。 

  未来2天空气质量为严重污染,即空气质量指数(AQI)在301—450之间。 

  3.I级预警(红色预警)。 

  未来1天空气质量为极重污染,即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451以上。 

  (二)预警启动 

  出现或将出现符合分级预警条件的大气重污染时,启动相应级别预警。 

  (三)预警发布 

  经监测预测空气质量可能持续出现重度污染(Ⅲ级预警)时,根据市大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预警,由区大气应急指挥部授权区大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预警。  

  经监测预测空气质量可能持续出现严重污染(Ⅱ级预警)、极严重污染(Ⅰ级预警)时,经大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后,由大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预警。 

  预警内容包括空气质量指数(AQI)、大气污染首要污染物、可能持续的时间、潜在的危险程度、需采取的措施建议等。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杭州市 > 上城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hangzhoushi/shangcheng/2021/0525/73371.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