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背景依据
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的要求。在《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9〕27号)、《关于着力打造六大示范区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市委发〔2020〕16号)、《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中,都提到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工作,因此亟需出台区级政策,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贯彻、有序推进、有效落实。
二、主要内容
1、康养体系全面建成。构建设施配套完善的康养阵地体系、医养有机结合的康养供给体系、专业素质优良的康养队伍体系、持续高效互助的康养志愿体系和智能安全有效的康养监管体系,实现“居家康养、社区助养、机构护养”的有机融合,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层次、专业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2、养老设施基本达标。2020年,建成1个以上示范型康养联合体,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到2022年,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达到100%,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置达标,构建形成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居家上门四级为老服务网络。
3、医养结合深度发展。2020年,鼓励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开展多样化、多层次的医养结合服务,建成1个失智症照护专区。到2022年,100张以上床位养老机构建有康复室,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床位数60%以上,失智型床位达到总床位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