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评定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浦东新区规土局、各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房产管理局、崇明县建委:?
现将《上海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评定工作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一九九六年二月十三日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评定工作规范(试行)
为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评定工作,根据建设部23号令《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28号令)、市建委沪建研(92)877号文《上海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资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877号文)、沪房(95)商字发第25号文《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备案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25号文)、沪房地开(95)389号文《上海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备案工作程序(试行)》(以下简称389号文),特制定本工作规范。本规范适用正式资质等级评定。?
第一条 等级标准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一级企业评定,执行28号令规定的一级企业标准;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二、三级企业评定,执行877号文规定的二、三级企业标准;? 凡暂定资质等级证书有效期未满之前申请正式资质等级执行上述标准时开发量标准只取房屋竣工面积标准;?
第二条 申报受理
(一)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评定资质等级应向企业住所(注册地)所在地浦东新区规土局、区县房地局(以下简称区县局)申报;
(二)企业申报评定资质等级应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两份(其中《房地产开发公司资质申报表》叁份):?
1.申报报告;?
简述公司的沿革与现状,要求评定的等级及理由
2.《房地产开发公司资质申报表》;?
3.《房地产开发公司资质申报表》有关证明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暂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资信证明(申报上月的验资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均可);?
(4)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花名册及职称证书;?
(5)《竣工项目明细表》或《完成开发投资工作量明细表》(附样表);
(6)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统计年报;?以上证明件除(5)以外,均可提交复印件。?
第三条 初审要求?
区县局受理企业申报后按下列要求进行初审?
(一)材料装订成册?企业上报的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材料》二套(申请报告与一份《房地产开发公司资质申报表》不进行装订)。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材料》使用统一的封面,并填写好材料目录。?
(二)现场核实?受理申报后,必须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
1.对以竣工项目报等级的企业,要到竣工项目实地进行核对;?
2.对已完成开发投资工作量报等级的企业要到工地去勘察工程形象进度,核对完成工作量;?
3.听取企业关于管理情况的汇报,并通过查阅各种项目批件、财务帐册、职工工资花名册等方法核对项目申报情况及资金、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到位情况;?
(三)评审标准掌握口径?
1.企业竣工的项目、完成的开发投资工作量,原则上应为列入商品房计划的项目或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项目;?
2.合作开发(联建、参建)商品房项目,如合作各方均列入计划的,按各自计划数确定(计划数未明确划分的,以双方合作协议确定)房屋竣工面积或完成的开发投资工作量;?
3.合作开发(联建、参建)商品房项目或非商品房项目,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一方,不再进行项目转让,房屋由企业自用或直接预售、出售给使用人的,其开发量可按合同约定的数额计算。
企业商品房项目接受其它单位联建参建的,因对方已补了地价计算开发量的,企业申报开发量时应予扣除。?
4.合作开发(联建、参建)商品房项目合同,只认可第一手合同(已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除外);?
5.独立建设的已竣工的非商品房项目,可按50%计算开发量。合作开发(联建、参建)的非商品房项目双方均不计算开发量;?
6.委托代建须有委托单位出具委托代建证明,且委托代建的项目系住宅和公益项目;
7.企业申报开发量时,只能以一个标准(房屋竣工面积或完成的开发投资工作量)计算。未开工项目不计开发投资工作量;?
8.企业申报开发量时,可将下属的项目公司开发量计入。如项目公司为多个投资主体的,计入部份按投资比例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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