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印发本市职业病诊断机构设备配置要求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和《上海市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沪卫卫监〔2003〕8号)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市职业病诊断机构仪器、设备基本配置要求》印发给你们,请申请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的单位认真核对,遵照配置,并按《上海市职业病健康检查机构管理办法》要求,向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提出资质申请。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
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上海市职业病诊断机构仪器、设备基本配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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