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开展5岁以下儿童死亡病例个案调查和讨论工作的通知
本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卫生处,各区县妇幼保健所、各区县疾病控制中心,各有关医疗机构: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上海市通过《九十年代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2001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6.62‰,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为继续贯彻实施“儿童发展十五计划”,进一步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提高本市儿童健康水平,经讨论,决定在全市建立5岁以下儿童死亡病例个案调查和讨论制度,以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原因和动态变化,提高本市儿童医疗、预防和保健工作质量,现将《上海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病例个案调查和讨论工作方案》(见附件)发予你单位,望按照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组织落实好各项有关工作。
附件:《上海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病例个案调查和讨论工作方案》
二OO二年七月四日
上海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病例个案调查和讨论工作方案
一、目的
(一)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资料,分析和了解本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原因和动态变化,为有关政策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二)建立5岁以下儿童死亡病例个案调查和讲座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国儿童卫生保健管理网络,以提高本市儿童医疗、预防和保健工作质量。
二、对象
凡发生在本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病例(指所有孕满28周,娩出后有心跳、呼吸、脐带搏动和随意肌缩动四项生命指标之一,而后在医疗机构中死亡的5岁以下儿童,其中包括户口不在本市但居住在本市半年以上的儿童)均应进行个案调查和讨论。围产儿死亡病例除外,按原死亡评审制度执行。
5岁以下儿童死亡病例数据和资料由各区(县)疾病控制中心按季度向各区(县)妇幼保健所提供。
三、调查和讨论内容
从三个环节(个人、家庭和居民团体;医疗保健系统;社会和其它部门);四个方面(知识技能、态度、资源和管理);主要针对诊断死亡原因、医疗方案等进行审核和讨论,在明确死因的基础上作出分析和结论。
四、调查和讨论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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