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区县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为加强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时效性,及时、有效地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上海市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细则》、卫生部《关于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制订了《上海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工作方案》,现将该方案下发给你们,自即日起在本市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工作。
各区县、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网络直报。本市原确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报告各项程序和规范不变。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制订网络直报工作的具体技术方案,并做好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工作方案
上海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工作方案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上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shanghaishi/2021/0531/14432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