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沪府办发〔2012〕13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关于促进本市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农委《关于促进本市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关于促进本市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农业机械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质基础,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加快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对提高农业装备水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0〕22号)的精神,结合实际,现就促进本市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围绕发展都市高效生态农业目标,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加快转变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方式,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高水平农业装备发展道路,进一步落实完善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政策,培育发展主体,优化农机结构布局,增强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农机、农艺融合,主攻薄弱环节,全面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服务水平、科技水平、管理水平和制造水平,促进本市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
促进上海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实现“五个转变”,即由一般农业机械向农业装备转变;由产中为主向生产全过程转变;由种植业生产机械化向种养加结合机械化转变;由单一农机户生产向农机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化生产、作业转变;农机工业由无序发展向专特精新方向发展转变。
(一)到2015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11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0%。其中,稻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5%;粮油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蔬菜等园艺作物的机械化耕翻、起垄、播种、移栽等主要生产环节机械化水平达50%以上,标准化蔬菜园艺场基地型冷库普及率达80%以上;标准化畜禽、水产养殖场主要机械配套率达60%以上;实现产学研推结合,农机科技成果转化率达60%;农机合作组织服务农户数和作业面积达60%以上;安全生产平稳受控,农机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3‰以内;全市农机工业总产值达15亿元,形成若干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部分产品达国际领先水平。
(二)到2020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12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90%。其中,稻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95%;粮油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蔬菜等园艺作物的机械化耕翻、起垄、播种、移栽等主要生产环节机械化水平达70%以上,初步形成蔬菜供应冷链系统;标准化畜禽、水产养殖场主要机械配套率达80%以上;实现产学研推结合,农机科技成果转化率达70%;农机合作组织服务农户数和作业面积达70%以上;安全生产平稳受控,农机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3‰以内;全市农机工业总产值达20亿元,初步建成有区域特色的农机制造产业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提高重点产业农业机械化水平。大力发展大马力、高性能、多功能的农业机械,改善农业机械化装备结构,推动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快推进蔬菜园艺作物生产、加工、保鲜贮藏机械化,促进标准化畜禽和水产养殖场机械化养殖的全面发展。一是改善粮食作物生产全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高粮食作物的播种、移栽和秸秆还田等方面机械化水平。二是主攻蔬菜园艺作物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逐步实现蔬菜作物耕翻、起垄、播种、移栽等机械化,不断提升蔬菜采收机械化水平。三是加强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标准化畜禽场、水产养殖场机械选型、配套,指导和鼓励农民及专业合作社选用先进、适用、安全、环保的农业机械,推进农业机械化由数量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四是建立农机与农艺的合作机制,不断探索和完善技术路线,逐步形成涵盖主要粮食作物和蔬菜作物的播种、移栽、田间管理、采收、初加工和物流冷链等机械化生产体系,研究制定一整套科学合理、操作规范并与农艺标准相匹配的机械化作业标准,促进农机农艺持续、有效地协调发展。
(二)加强农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强化农机技术推广、质量监督、安全监理、教育培训和信息服务等五大能力建设,提高农机化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完善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根据耕地总量、农机总动力,配备相应的农机技术推广人员,为农民提供农机示范推广、培训、技术咨询、安全教育、信息等公益性服务。创新农机技术推广机制,加快推进农机技术示范区县、示范基地建设,辐射和带动重大农业机械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主要农作物重点环节和关键农业机械化技术的普及率。围绕都市生态高效农业,强化都市型农机产品试验鉴定和质量认证,提升农机试验鉴定能力水平。健全农机产品质量和服务监督制度,完善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网络。强化农机安全监理,理顺区县监理机构职责,强化农机监理人员队伍,加强安检和执法装备建设。建立和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制度,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加强农机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机技术培训体系,加快农机化管理、推广和实践操作的人才培养。加快农机信息化建设,建立农机化信息管理综合平台,完善农机化信息采集、筛选、发布方式,实现农机化信息资源共享,提升农机化管理水平。
(三)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坚持“政府导向、农民自愿、政策扶持、加强指导”的原则,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加大示范合作社创建力度,加强农机库、配件库、油料库、维修车间和防护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机安全防护、维修保养、零配件供应能力,提高农机作业水平和效率。建设150家农机示范合作社,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五有”(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有较大的服务规模、有显著的综合效益)建设。加快农机维修业发展,优化农机维修网点布局,推进农机维修企业能力认定,鼓励多元化投资农机维修业,发展连锁经营,建立以主要农机企业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为龙头、专业合作社为主体、社会网点为补充的农机维修服务网络。鼓励农机制造、流通企业等创建营销网络,规范农机产品销售,提升售后服务水平。创新农机教育培训机制,加大农机教育培训力度,以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机培训,提高教育资源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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