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本市城镇从事自由职业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设置等待期的通知
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办公室、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经研究,现将本市城镇从事自由职业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设置等待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上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shanghaishi/2021/0531/14405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