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沪府办发〔2016〕24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推动上海学校美育工作进一步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坚持立德树人的学校美育导向
(一)明确总体思路。坚持“立德树人、以美育人、提升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的学校美育大方向;形成惠及全体、优质丰富和体系完备“三位一体”的学校美育大格局;构建课程教学、实践活动、校园文化“三维互动”的学校美育大平台;营造文教结合、课内外结合、学校家庭社会结合“三联合一”的学校美育大环境。
(二)确定基本原则。一是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遵循美育特点和学生成长规律,以美育人、以文化人,整体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美育的发展水平,使每一个学生享有优质美育的权益。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地区和学校差异,重点改善农村和远郊地区美育教学条件,重视新办学校美育基础设施的标准化建设,因地因校制宜,鼓励特色发展。三是坚持改革创新,协同推进。加强美育综合改革,统筹学校美育发展,促进德智体美有机融合。整合各类美育资源,促进学校与社会互动互联,齐抓共管。
(三)确立总体目标。到2018年,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各类学校全面实施与素质教育要求相适应的美育,中小学“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程,中等职业学校结合专业开设多样美育课程,普通高校开设公共美育课程。各级各类学校课外美育活动学生参与面达到100%,相关美育设施设备达到国家标准,通过文教结合和应用“互联网+”,形成丰富优质的课程资源。到2020年,美育普及水平显著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明显提升,基本形成大中小幼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和社会与家庭美育相互联系的具有中国特色、上海特点的现代化学校美育体系。
二、构架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的美育课程体系
(四)科学定位美育课程。学校美育课程要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突出创新能力的培育,科学定位美育课程。幼儿园美育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通过丰富多样的活动,使幼儿拥有美好、善良的心灵,能用自己的方式去表现美、创造美,实现快乐生活、健康成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美育课程要注重激发学生艺术兴趣,使学生了解美育的基础知识与技能,发展艺术想象力和创新意识,努力形成一两项艺术特长和爱好,培养健康向上的审美趣味、审美格调、审美理想。普通高中美育课程要通过多样可选择的课程设置,使学生发展各自艺术爱好和特长,丰富审美体验,开阔人文视野。特殊教育学校美育课程要根据学生身心发展水平和特点,注意艺术技能与职业技能的有机结合,培养学生兴趣和特长,发展潜能,为融入社会、创业就业奠定基础。职业院校要强化美育课程实践,注重与专业课程有机结合,使学生成为具有审美修养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普通高校美育课程要依托本校相关学科和本市教育资源优势,通过教育教学改革,使大学生完善人格修养,强化文化主体意识和文化创新意识,增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艺术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完善学校美育的课程结构。美育课程体系要以艺术课程为主体,各学科相互渗透融合,增强课程综合性和开放性。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课程方案,开齐开足美育课程,根据课程标准上好美育课程。幼儿园要设置美育的活动课程;中小学要按照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和研究型课程的结构特点,在优化音乐(唱游)、美术学科基础上,增设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多种美育科目。积极探索艺术综合课程的有效实施,注重经典艺术范例内容,强化审美和人文素养。其他学习领域课程要挖掘各学科的美育因素,发挥美育功能。职业院校要开好与基础教育相衔接的美育课程,积极探索职业教育专业和学生特点相关的拓展课程。普通高校要开设以艺术鉴赏为主的限定性选修课程,开设艺术实践类、艺术史论类、艺术批评类等方面的任意性选修课程。
(六)提高学校美育课程质量。深化学校美育的教学改革,按照国家对不同学段课程方案、不同美育学科课程标准和内容的要求,规范编写美育教材,根据社会文化发展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充分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增强艺术实践体验环节,探索“未来教室”“创新实验室”“艺术实践基地”建设,开展探究性学习,推进美育创新。增强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的融合,挖掘不同学科所蕴涵的美育资源。建立以提高学校美育教学质量为导向的课程实施机制,将提高美育教学质量纳入学校教育管理和评价体系。
(七)丰富学校美育课程资源。着力挖掘民族、民间、民俗的美育特色资源,丰富学校美育课程的内容。依托国际大都市的开放环境,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从中汲取中外美育课程精华。加强校外实践基地的美育课程资源建设,推动学校美育课程资源的整体优化。
三、搭建开放多元的美育实践活动平台
(八)完善学校美育实践活动的课程化机制。将美育实践活动纳入学校的教学计划,实施课程化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贴近校园生活,根据学生认知水平和心理特点,探索创造开放多元的、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的美育实践活动。中小学校要以班级为基础,开展“班班有歌声”、校园集体舞、儿童歌舞剧、古诗词吟唱等群体性活动,充分利用“快乐活动日”等平台,推进美育活动的序列化。
(九)加强民族文化传承学校、传承基地建设。结合民族文化传承创新教育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推进青少年民族文化培训系列活动,建设一批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和传承基地,扶持一批民族文化教育品牌项目。
(十)支持各级各类美育“跨校共同体”建设。探索大中小幼衔接的“跨学段艺教链”建设,形成“特色共建、理念共融、资源共享、发展并进”的美育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区域性美育活动质量。
四、创设以美育人的校园文化氛围
(十一)优化校园美育环境建设。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教室、橱窗、走廊、围墙、操场、电子宣传屏等,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以美感人,以景育人。要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通过校园文化环境浸润学生心田,展现校园文化环境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特性。继续创建100所校园文化美育环境建设示范学校。
(十二)开展学校美育节会文化建设。定期举办综合性艺术节、音乐节、舞蹈节、戏剧节、电影节,学生艺术单项竞赛等美育节会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扩大活动覆盖面,提升活动水平。学校美育节会活动要以社团为基础、班级为重点,让每个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培养一两项艺术爱好。
(十三)大力发展艺术特色和美育社团。扶持学校组建和发展一批学生美育社团、兴趣小组,让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掌握一项有益身心发展的艺术活动技能。各区县要优化学生美育社团区域性设点布局,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三团一队”(合唱团、舞蹈团、美术文学社团和乐队)为主的学生艺术社团建设,鼓励美育社团成员在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建设一批成果显著、示范引领的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培育一批“一区一特”“一校一品”的美育特色项目。
五、运用文教结合的美育资源
(十四)大力推进高水平艺术团与艺术联盟建设。市、区县通过文教共建的形式,提升艺术团的品质,培育艺术团的品牌,发挥其示范和辐射作用,使其成为艺术后备人才的“摇篮基地”和展示当代学生精神风貌的“文化名片”。依托上海学生交响乐团、民乐团、合唱团、舞蹈团、戏剧团、校园电影院线的引领,组建各类艺术联盟,扩大学校美育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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