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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办发〔2017〕64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和优化市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关于进一步改进和优化市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0月19日
关于进一步改进和优化市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积极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加快推进市重大工程建设,充分发挥市重大工程促投资、稳增长、惠民生、补短板的作用,现就进一步改进和优化市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城市发展战略定位,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创新体制机制,改进和优化市重大工程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提高审批效率,加快项目建设,有效促进重大工程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早见效,为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平稳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二、总体思路
坚持规划引领、问题导向,加大市重大工程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研究力度,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建立“一库、二计划、五优化”工作机制。“一库”,即建立“市重大工程政府投资项目规划储备库”,切实提高项目建设规划方案成熟度,提升重大工程建设水平。“二计划”,即编制“市重大工程政府投资项目前期推进三年计划”和“市重大工程年度投资计划”,完善市重大工程正式项目生成机制,加快项目征收腾地工作。“五优化”,即加快项目审批办理,优化项目启动、立项、规划土地、招投标、施工许可等环节,采取提前、交叉、并联等方式,力争项目尽早开工。
三、基本原则
(一)创新机制,提高效率。在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基础上,创新重大工程前期工作机制,提前开展工作,提高项目建设的稳定性和有效性。
(二)简化环节,优化流程。对现行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最大限度地简化环节,优化程序,创新审批方式,缩短审批时间,推进审批快速化。
(三)依法合规,便捷高效。规范建设项目申报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和办事指南,积极推进标准化审批,打通建设项目开工前“最后一公里”。
(四)协同联动,强化监管。将建设项目审批纳入市政府目标考核范畴,实行审批与监管互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加强全过程管理。
四、实施方案
(一)建立“市重大工程政府投资项目规划储备库”
“市重大工程政府投资项目规划储备库”主要是提前研究项目建设方案稳定工作,解决项目建设规划方案成熟度问题。
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会同相关行业部门、区政府等按照规划引领、补齐短板、统筹平衡的原则,在行业发展五年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基础上,建立“市重大工程政府投资项目规划储备库”,明确项目范围、规模、标准和申报、入库、管理办法等。对入库项目,明确建设单位,开展项目专项规划编制和报批,提前启动建设用地权属调查和预审。对纳入项目储备库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拨付前期研究经费。
(二)编制“市重大工程政府投资项目前期推进三年计划”
“市重大工程政府投资项目前期推进三年计划”主要是有效衔接项目建设规划与年度投资计划,解决建设项目落地问题,提前启动土地房屋征收等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市重大办会同行业管理部门等根据储备项目出库标准,滚动编制“市重大工程政府投资项目前期推进三年计划”,拟订开工计划、建设要求和工作分工等,报市政府审定后,建设单位据此进一步稳定建设方案,抓紧组织编制和报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开展环评和稳评工作,启动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争取项目尽早落地。
(三)编制“市重大工程年度投资计划”
“市重大工程年度投资计划”主要是加快项目审批,促进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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