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上海市 > 正文

关于印发《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户选房工作规则》的通知

2021-05-31 上海市 收藏

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关于印发《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户选房工作规则》的通知

浦东新区建设交通委,各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根据《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9号)的实施要求,现将修订后的《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户选房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八年一月十八日


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户选房工作规则

为规范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户选房工作管理,根据《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9号)、《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供应实施细则》(沪建保障联〔2016〕815号),制订本规则。

一、区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对取得选房资格的申请户(以下简称选房户)组织公开选房活动,确定选房户选购的房源。

二、区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应当按照前一批次暂缓选房户、当前批次优先组选房户、当前批次普通组选房户的顺序依次安排选房户参加选房。

三、区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可以根据选房户数、选房现场条件、房源供应、选购户型等因素,按申请户类别、轮候序号先后顺序分场次安排选房户参加选房。

四、区住房保障实施机构负责公告具体选房时间,并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选房户,告知选房户选房场次、时间、地点、选房须知以及需要携带的证明材料。

五、选房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区住房保障实施机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行风监督员以及新闻媒体进行监督,由公证部门全程监督并出具公证证明。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对选房活动实施过程监管。

六、区住房保障实施机构选择适合场所,作为选房现场。选房现场内分检录区、信息发布区、候选区、选房区和休息区等功能区域。

七、区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应当提前或者在选房现场向选房户提供当场次可选房源信息资料。

八、选房户参加选房,需携带身份证明、登录证明、轮候序号证明和选房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区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和公证部门在选房现场检录区对选房户携带的证明材料进行验证。

九、经验证通过的选房户可以进入选房现场候选区,等候参加选房。选房户最多委派2名家庭成员进入候选区等候参加选房,其中1人是申请人代表(或者申请人代表书面委托的共同申请人)。单身申请人选房户由本人(或者持有单身申请人书面委托的人员)进入候选区等候参加选房。

十、选房户在选房现场遵守现场秩序,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上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shanghaishi/2021/0531/143111.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语音播报提示

您的设备需要手动确认才能开始播报

设备提示:

  • 请确保设备未静音
  • 点击确认开始播报
  • 支持后台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