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6号),我委对有效期届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关于印发<上海市个体诊所常用和急救药目录>的通知》等13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相应延长。此外,为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制文号的要求,对前述13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重新编制文号;因机构改革引起前述13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中的机构名称发生变化,且由我委承接原机构职责的,相关内容将于文件清理时予以修改。
特此公告。
附件:市卫生计生委延长有效期并重新统一编号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新文号(原文号) | 延长有效期 |
1 | 关于印发《上海市个体诊所常用和急救药目录》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7号(沪卫药事〔2004〕5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2 | 关于下发《使用青霉素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8号(沪卫医政(91)第41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3 | 关于施行《上海市中医病证护理常规》(第2版)有关事宜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9号(沪卫中医〔2004〕11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4 | 关于印发《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实施细则》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10号(沪卫中医〔2005〕8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5 | 关于加强动、拆迁地区除四害工作的意见 | 沪卫计规〔2018〕11号(沪爱卫会(1994)字第39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6 | 关于制修订部分行政执法文书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12号(沪爱卫办〔2001〕37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7 | 关于印发《上海市除害服务单位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13号(沪爱卫办〔2004〕54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8 | 关于加强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报告和处理工作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14号(沪卫疾控〔2002〕22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9 | 关于实施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15号(沪卫疾控〔2003〕108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10 | 关于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工作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16号(沪卫疾控〔2004〕13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11 | 关于在本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组建应急救治医疗队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17号(沪卫医政〔2003〕169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12 | 关于对70周岁以上老年病人就医凭证实行优先服务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18号(沪卫医政(90)第25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13 | 关于印发《上海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内部医疗机构设置和执业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19号(沪卫医政(97)第60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14 | 关于印发《上海市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实施意见》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20号(沪卫医政(97)第62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15 |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三种血液台帐登记表样张》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21号(沪卫医政(97)第95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16 | 关于医院接受外院注射单有关问题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22号(沪卫医政(1998)128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17 | 关于转发医疗机构聘用外国医师有关问题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23号(沪卫医政(1999)76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18 | 关于在全市医疗机构中引入竞争机制、实施医师挂牌服务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24号(沪卫医政〔2000〕104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19 | 关于加强本市医院非检验科开展临床医疗检验项目质控管理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25号(沪卫医政〔2000〕200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20 | 关于转发民政局、卫生部《关于城镇非营利性机构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26号(沪卫医政〔2001〕84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21 | 关于转发卫生部《关于执业助理医师能否设置个体诊所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27号(沪卫医政〔2001〕228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22 | 关于确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取得医师资格日期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28号(沪卫医政〔2001〕238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23 | 关于唾液酸等53项临床检验项目停止使用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29号(沪卫医政〔2002〕95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24 | 关于加强重危病人急救预报工作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30号(沪卫医政〔2002〕99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25 | 关于本市医疗机构实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若干意见 | 沪卫计规〔2018〕31号(沪卫医政〔2002〕208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26 | 关于指定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定点机构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32号(沪卫医政〔2002〕209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27 | 关于本市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对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的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33号(沪卫医政〔2002〕229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28 | 关于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的补充规定 | 沪卫计规〔2018〕34号(沪卫医政〔2002〕231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29 | 关于医疗事故争议中现场实物检验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35号(沪卫医政〔2002〕232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30 | 关于加强肾脏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管理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36号(沪卫医政〔2003〕154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31 | 关于下发《性病医疗机构设置基本要求(修订稿)》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37号(沪卫医政〔2003〕156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32 | 关于本市医院延长门诊服务时间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38号(沪卫医政〔2003〕163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33 | 关于下发《上海市区县医疗急救中心(站)基本建设标准 》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39号(沪卫医政〔2003〕181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34 | 关于转发卫生部同意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推荐新修订的<传染病非典型肺炎(SARS)诊疗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40号(沪卫医政〔2003〕199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35 | 关于转发《卫生部关于推荐新修订的<医院预防与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医院感染的技术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41号(沪卫医政〔2003〕202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36 | 关于转发《关于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中医疗和牙医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42号(沪卫医政〔2003〕228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37 | 关于加强医院门(急)诊预检分诊工作的紧急通知 | 沪卫计规〔2018〕43号(沪卫医政〔2004〕3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38 | 关于协助开展对吸、戒毒人员进行尿样检测工作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44号(沪卫医政〔2004〕13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39 | 关于加强本市医疗机构拥军优属工作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45号(沪卫医政〔2004〕48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40 | 关于加强上海市医疗机构护理员、护工管理的通知(修订) | 沪卫计规〔2018〕46号(沪卫医政〔2004〕72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41 | 关于印发《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站)工作规定》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47号(沪卫医政〔2004〕113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42 | 关于印发《上海市医疗机构病人遗体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48号(沪卫医政〔2004〕114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43 | 关于印发《上海市招生体检管理办法》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49号(沪卫医政〔2004〕133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44 | 关于本市医疗临床用血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50号(沪卫医政〔2004〕184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45 | 关于规范本市医疗机构名称核准工作的意见 | 沪卫计规〔2018〕51号(沪卫医政〔2005〕44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46 | 关于妇幼保健机构外设婚前医学保健服务点执业登记有关事宜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52号(沪卫医政〔2006〕85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47 | 关于对本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53号(沪卫医政〔2006〕115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48 | 关于印发《上海市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54号(沪卫医政〔2009〕26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49 | 关于印发《上海市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55号(沪卫计委医管〔2013〕12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50 | 关于下发《关于本市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56号(沪卫监〔2004〕4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51 | 关于加强本市儿童和青少年的眼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57号(沪卫医政(1996)19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52 | 关于印发《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58号(沪卫医管〔2012〕26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53 | 关于印发《上海市医学科技成果鉴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59号(沪卫科(97)11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54 | 上海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生物样本及病毒毒种管理的实施意见 | 沪卫计规〔2018〕60号(沪卫科教〔03〕26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55 | 关于贯彻落实《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实验室诊断工作程序》的有关规定 | 沪卫计规〔2018〕61号(沪卫科教〔2004〕1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56 | 关于印发《上海市医学领军人才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62号(沪卫科教〔2005〕27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57 | 关于印发《上海市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及保存规范》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63号(沪卫科教〔2012〕41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58 | 关于印发《上海市二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管理规范》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64号(沪卫科教〔2012〕42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59 |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上海市卫生系统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65号(沪卫科教〔2006〕31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60 | 关于本市医院结算医疗费可实行“5舍6进”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66号(沪卫收(1998)15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61 | 关于深化本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意见 | 沪卫计规〔2018〕67号(沪卫后〔2000〕23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62 | 关于加强本市市级医院基本建设的补充意见 | 沪卫计规〔2018〕68号(沪卫规建〔2003〕70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63 | 关于下发《关于加强本市市级医院基本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69号(沪卫规建〔2002〕75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64 | 关于做好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患者遗体处理和丧葬活动的紧急通知 | 沪卫计规〔2018〕70号(沪卫疾控〔2003〕44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65 | 关于做好从发生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病例地区返沪人员医学观察、来沪人员健康检测工作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71号(沪卫疾控〔2003〕47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66 | 关于做好当前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防治工作常态长效管理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72号(沪卫疾控〔2003〕71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67 | 关于加强本市非典预警工作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73号(沪卫疾控〔2003〕91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68 | 关于实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因病死亡病例网络直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74号(沪卫疾控〔2004〕26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69 | 关于下发《上海市性病防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上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shanghaishi/2021/0531/142991.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语音播报提示您的设备需要手动确认才能开始播报 设备提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