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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31 上海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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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发改规范〔2020〕20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20〕1146号)相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本方案自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

 

附件:《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 海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上海市邮政管理局

      2020年9月10日


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管理的长效机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 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禁限一批、替代一批、规范一批”的思路,聚焦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重点领域、重要环节,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努力建设美丽上海。

(二)基本原则

源头减量,分类施策。强化源头减量和治理,抓住塑料制品生产使用的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分类提出管理要求;综合考虑本市各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积极稳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创新引领,科技支撑。以可循环、易回收和再生利用为导向,研发推广性能达标、绿色环保、经济适用的塑料制品及替代产品,培育有利于循环使用、规范回收、再生利用和减少塑料污染的新业态新模式。

多元参与,社会共治。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督管理,加强政策引导,凝聚社会共识,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多元共治体系。

(三)主要目标

2020年底,率先在餐饮、宾馆、酒店、邮政快递等重点领域禁止和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基本实现塑料废弃物零填埋。

2021年,全市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有效推广;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到2022年,全面实现塑料废弃物零填埋。

2023年,全市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民参与的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二、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四)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

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本方案中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事项,均为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进一步完善医疗废物管理体系,建立医疗废物从回收、运输、贮存到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体系(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禁止本市塑料生产企业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上海海关)。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加强对塑料制品生产和销售企业管理,将禁止类塑料产品列入《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按照规定时限淘汰禁止类塑料产品生产线,对禁止类塑料产品项目不予审批、核准和备案(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人民政府)。

(五)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

1. 塑料购物袋。到2020年底,全市范围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餐饮打包外卖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到2023年底,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

2. 一次性塑料餐具。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要求,餐饮堂食服务和餐饮外卖领域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到2020年底,全市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底,全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以上(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

3. 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要求,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措施,到2021年底,全市范围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到2023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宾馆、酒店、民宿。在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为消费者提供相关服务(市文化旅游局,各区人民政府)。

4. 快递塑料包装。到2021年底,全市邮政快递网点先行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不可降解塑料胶带使用量下降40%。到2023年底,全市各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胶带(市邮政管理局)。

三、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

(六)推广应用替代产品

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等可循环使用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方便群众生活(市商务委,各区人民政府)。建立集贸市场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替代产品。贯彻落实绿色包装认证产品指引,引导电商快递企业开展绿色采购。鼓励电商快递企业按照绿色化、减量化和可循环的要求,使用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绿色包装产品(市商务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在部分适宜作物上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等安全可控替代产品的推广应用(市农业农村委,相关区人民政府)。

在全市各邮政快递网点推广可循环中转袋,到2020年底实现本市邮政业“9893”绿色工程,即:“瘦身胶带”封装比例达到90%,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达到80%,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到90%,可降解塑料包装袋和塑料胶带使用率达到30%。到2023年底,全行业提升替代塑料包装材料应用比例,推进可降解包装材料应用,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到100%(市邮政管理局)。

(七)培育优化新业态新模式

强化企业绿色管理责任,推行绿色供应链(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人民政府)。电商、外卖等平台企业要加强入驻商户管理,增加“无需餐具”选项供消费者选择,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实施方案,每年向社会发布执行情况(市商务委,各区人民政府)。以连锁商超、大型集贸市场、物流仓储、电商快递等为重点,鼓励寄递企业通过设备租赁、融资租赁等方式在本市同城快递试点使用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鼓励企业采用股权合作、共同注资等方式,建设可循环包装跨平台运营体系。鼓励企业使用商品和物流一体化包装,建立可循环物流配送器具回收体系(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人民政府)。

(八)增加绿色产品供给

塑料制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生产符合相关标准的塑料制品,不得违规添加对人体、环境有害的化学添加剂(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人民政府)。推行绿色设计,提升塑料制品的安全性和回收利用性能。在满足安全和材料性能的前提下,优先使用符合质量控制标准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再生塑料(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人民政府)。推行绿色产品认证标识制度体系建设,以认证手段引导社会消费习惯,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加强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和产品研发,推动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提升替代材料和产品性能,有效增加绿色产品供给,降低应用成本(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四、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

(九)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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