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进本市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2020年12月8日
关于推进本市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一届市委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按照《关于进一步提升社区治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的若干意见》(沪委办发〔2020〕24号)要求,在认真总结本市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现就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中的独特作用,着力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系统性、专业性和针对性,助力提升社区治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到“十四五”末,本市深耕社区提供各类专业服务的社会组织得到充分发展,作用发挥更加明显,成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强化政治引领,确保社会组织正确的发展方向。引导社会组织主动融入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治理体系,积极配合和协助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有序参与社区治理。
(二)坚持转变政府职能。着力优化社区治理方式,将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和社会组织具有专业优势的社区事务和公共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政府发挥好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等作用。
(三)坚持因地制宜。社会组织应当根据社区发展实际和居民需求,发展富有实效的服务项目,助力解决社区治理的瓶颈和难点。鼓励社会组织立足本地社区,深耕服务领域,做强属地化精品;鼓励社会组织探索社区治理共性规律,跨区域输出专业能力和品牌,复制推广社区治理优秀项目。
(四)坚持发挥社会组织系统功能。注重发挥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三类社会组织的各自优势,整合枢纽型、资源型、支持型、专业服务型等社会组织的各自资源,协同社区各类主体和力量,形成社区治理的资源链、服务链和创意链。
三、重点领域
(一)社区服务供给领域。支持社会组织在养老服务、助残服务、托育服务、家庭服务、健康服务、法律服务等领域积极承接项目,提供专业服务。鼓励社会组织为社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生活照料、综合帮扶、权益维护以及关怀关爱等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协助开展社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宣传健康生活方式,普及公共卫生知识。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综合体和家门口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开展生产互助、邻里互助活动,增强农村社区服务能力。
(二)社区精细化管理领域。鼓励社会组织协助开展社区矛盾调处,在物业纠纷、家庭纠纷、邻里纠纷调解和信访矛盾化解等工作中积极发挥专业作用。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区物业治理,在业委会组建和换届、老旧公房加装电梯、文明养宠、停车管理等工作中发挥独特优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改善社区人居环境,协助做好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社区美化绿化净化等环保活动。
(三)社区公共安全领域。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群防群治、联防联控,协助做好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刑满释放人员帮扶、社区防灾减灾、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等工作,积极参与、协力建设平安社区。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应急体系建设、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志愿者团队培育,协助开展社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帮助社区提高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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