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有关工作的通告 京人社发〔2021〕7号
朗读
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20〕9号,以下简称“办法”)、《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京人社开发发〔2020〕8号),为做好2021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2021年公示拟取得落户资格人员6045人。申请人取得落户资格后自行放弃的,落户资格不递补。
二、自2021年7月12日起,申请人可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查看本人积分结果及排名。
三、拟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名单自2021年7月12日至19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取得落户资格,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北京市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beijingshi/beijingshirenliziyuanhesh/2021/0714/392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