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施工、监理企业,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各有关单位,市质安站:
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护海上交通运输秩序,保护航道安全,促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9月30日舟山采砂企业海域使用证、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将不再延续,宁波-舟山海域将全面禁采海砂。为配合此项工作的开展,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根据宁波市住建委《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工程用砂管理的通知》和宁波市城管局《关于加强市政公用(轨道交通)工程用砂管理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自9月30日起,全市范围内的建筑工程禁止使用海砂及其制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奉化政策 > 奉化区住建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fenghuaquzhujianju/20181116/172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