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高水平推进省域、市域治理现代化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区制造业产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全域产业治理的指导意见》(甬政办发〔202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建设“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立足奉化实际,争做“重要窗口”模范生,着眼加快推进产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加强制造业全域产业治理,着力推动工业用地空间布局优化、工业空间形态有机更新,全面提升土地产出效率、企业产出质量,深入拓展发展新空间,促进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加快形成“空间优化、产业集群、要素集聚、功能集成、绿色集约”的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以“用地空间优化、土地利用集约、企业布局集群、产业发展高效、功能融合集成”为发展方向,坚持整体推进与试点突破相结合,集中力量、集聚资源、集成政策,着力破解工业发展空间不足、产业用地低效闲置、企业发展低效散乱等问题,建立起相对完备的产业治理政策体系、协同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土地利用高效化。结合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和工业集聚区规划编制,建立“三区一线”空间管控体系保障工业用地空间规模,确保工业用地总量在2020年基础上稳中有升,存量低效和闲置工业用地实现高效开发。到2025年,全区工业新建、改造项目用地平均容积率达到1.5以上,区属规模以上工业亩均增加值达到120万元/亩以上。
(二)产业布局集群化。结合老工业园区改造工作,坚持土地利用集约化、产业效应集聚化导向,推进片区化改造,齐抓整治和提升,转移和退出低端低效产能,优化和提升发展空间,推动产业集聚、腾笼换鸟。基本解决园区“低散乱”现象,促进园区外企业应进尽进,到2025年,累计改造提升低效工业区块20个,新增小微企业园15个,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入园率达到80%以上。
(三)企业发展高效化。大力推进落后产能淘汰、低效企业改造提升,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开展园区安全生产和环保专项整治,提升本质安全和环保水平。到2025年,培育“小升规”工业企业500家,整治提升“两小”企业1000家,基本完成对亩均税收5万元以下工业企业的改造提升。
(四)功能治理现代化。加快园区5G网络、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安全环保的数字化监管,完善工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创新平台建设,到2025年基本实现全区所有省级平台和小微企业园数字化管理。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土地空间优化,提升用地产出水平
1.统筹推进国土空间规划调整。按照“总量锁定、增量保障、存量优化、质量提高”的原则,结合全省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根据各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发展规划,建立“三区一线”(工业集聚区、过渡控制区、产业留白区,工业用地保护红线)空间管控体系。工业集聚区指在新一轮规划调整中用于工业集聚发展区域,过渡控制区指规划调整为非工业用地后在较长时期实际保留工业用途的区域,产业留白区指在工业集聚区周边保留足够的工业发展空间用于下一轮规划调整,工业用地保护红线指为保障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划定不低于2020年工业用地总量的工业用地保护红线和产业保护区块。适当规划保留一定的一类工业用地空间和过渡控制区,允许优质企业继续发展。(牵头单位:区经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
2.加快低效和闲置工业用地开发利用。谋划以亩均税收5万元以下的工业园、村级工业集聚点为重点,推进老工业园区改造提升,实施有机更新。积极鼓励工业企业充分利用现有存量工业用地实施“零土地技改”,支持土地权利人和相关市场主体参与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全面梳理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土地,对因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应落实相关部门责任,限期处置;对因非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按照规定征缴土地闲置费或收回土地使用权。(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经信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
3.积极推进零星土地整合归宗。以工业用地连片规划和改造为导向,加快零星分散土地的整合腾挪,政府加强统一收储再开发,允许市场主体以转让方式取得相邻多宗地块集中开发。对土地年限不一致的,经区政府同意,可按最长年限补缴土地出让金办理。(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配合单位:区政务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4.强化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工业用地绩效评估和土地退出监管,原则上新出让工业用地均按“标准地+承诺制”实施,对使用权转让的,由受让方继续履行“标准地”有关条件。对非“标准地”出让的工业用地,通过与属地政府签订产业投资监管协议,进一步明确产业绩效要求,纳入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不动产登记、工商登记等环节管控,禁止低效工业用地以各种形式违规违约转让。对已签订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出让合同的低效产业用地,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探索将土地全生命周期履约情况纳入企业信用体系。(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各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
(二)推进园区整合开发,提升发展平台水平
5.加快园区整合提升。全面推进园区整合提升工作,按照“整合集聚一批、改造提升一批、整体转型一批、清理退出一批”的总体原则,推进园区实质性整合,打造高能级产业平台。全面排摸梳理全区镇(街道)及村级工业区块现状,建立工业区块数据库。按照小微企业园的建设标准,加快推进镇级工业功能区和村级小微企业集聚点改造提升、有机更新,向专业园区、小微企业园转型。(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配合单位:区科技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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