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BFHD00-2020-0004)
奉政发〔2020〕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积极支持“三农”领域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好当前“三农”领域疫情防控全力恢复农业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浙委办明电〔2020〕1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农业生产恢复和市场供应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快恢复蔬菜和粮食生产。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农资市场供应,免费提供叶菜类蔬菜种子,引导农民优化种植结构,合理安排蔬菜上市时间。对按政府要求新增叶菜类蔬菜种植面积5亩以上的农业生产主体,给予每亩1000元的补助。临时增设叶菜价格指数政策性保险产品,对叶菜类蔬菜种植面积5亩以上的农业生产主体,按保费额的95%给予补助。全力抓好春备耕生产,加大粮食产销扶持力度,鼓励农户提高复种指数,对全年稻麦复种50亩(含)以上的规模生产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120元的补贴。适当扩大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对急需购置但未列入中央购置补贴清单的蔬菜机械,进行临时补贴。
二、推进畜牧业产能逐步恢复。落实扶持生猪生产各项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新希望年产15万头生猪养殖等新建规模养殖场建设,确保2020年全区新增生猪出栏达到10万头。鼓励现有生猪养殖场能养尽养,加大猪肉调入和储备肉投放力度,保障市场供应和肉价平稳。着力稳定家禽业生产,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区内家禽生产经营主体收购本区鸡、鸭、鹅2万羽以上的,按收购量给予每羽2元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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