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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奉政办发〔2019〕21号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宁波市奉化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0日

 

 

宁波市奉化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攻坚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和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攻坚方案的通知》(奉政办发〔2019〕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扎实推进“党委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群众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格局,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道路安全设施更加完善,执法管理效能更加明显,公民文明交通意识全面提升,努力实现道路交通安全“两下降两确保”目标,即2019年全区道路交通事故全口径死亡人数同比前三年平均数下降25%以上,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2018年下降20%以上,确保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切实维护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31日前)。层层动员部署,相关责任单位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制定项目清单,层层分解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日至11月30日)。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综合治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破解一批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难点问题。

(三)总结评估阶段(12月1日起至12月31日)。综合评估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成效,查漏补缺,总结固化综合治理经验做法,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1.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组织网络,同时落实镇(街道)政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实现全区各镇(街道)交通安全管理纳入综治“四个平台”,与公安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牵头领导:马亚伟;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配合单位:区委政法委)

2.实施道路交通伤亡事故领导干部到场制(牵头领导:马亚伟;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政府领导公路路长制(牵头领导:傅岳炳;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完善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抢救“绿色通道”机制,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死亡率。(牵头领导:陈彩凤;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区公安分局)

3.加快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应用,强化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推进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客运班线电子化监控。(牵头领导:傅岳炳;责任单位:区交通局;配合单位:区公安分局)

4.建立实施道路交通事故通报机制。建立区、镇(街道)两级道路交通事故定期通报制度,公安部门要将辖区交通事故情况、死亡事故及事故原因、隐患通报到各地党委政府和相关单位。(牵头领导:马亚伟;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二)提升道路交通防护设施

1.深化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和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工作,形成危险路段动态排查、通报整改、公布提示“三位一体”常态机制,省、市、区三级安委会挂牌督办的2019年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治理完成率达到100%。(牵头领导:马亚伟;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配合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局)

2.开展公路平交路口安全隐患治理,未经审批擅自开设的路口、开口封闭率达到100%(牵头领导:傅岳炳;责任单位:区交通局;配合部门:区公安分局),经批准开设的路口、开口交通标志、信号灯或者警示灯、减速带“一牌一灯一带”等安全设施整改率达到100%。(牵头领导:马亚伟;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配合部门:区交通局、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

3.对公路中央、路侧防撞护栏和机非隔离护栏设置情况进行排查和定期巡查,应设置未设置的及时增设或补缺。穿镇公路、非机动车流量较大的公路要增设机非隔离设施,做到应隔尽隔,并设立标志明确路权,对全线隔离确有困难的应当在近路口的路段设置机非隔离;临水或高落差的路段,要增设路侧防撞护栏。(牵头领导:傅岳炳;责任单位:区交通局;配合部门:区公安分局、区水利局)

4.交通事故多发路段路口、人行横道线实施“亮化工程”,特别是交叉路口、视线较差的人行横道线要安装高(中)杆灯。(牵头领导:马亚伟;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交通局)

5.进一步提高桥梁安全防护水平,全面排查在用城市、公路桥梁防撞护栏设置情况,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实现100%整改。(牵头领导:傅岳炳;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

(三)加强重点车辆协同共治

1.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5号),“两客一危”运输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率均达到100%。(牵头领导:傅岳炳;责任单位:区交通局;配合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

2.持续开展重点车辆源头隐患动态清零,“两客一危”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均达到100%。(牵头领导:马亚伟;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配合单位:相关职能单位)

3.推动机关、企业、学校、行业协会共治共管,推进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城市道路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其他道路佩戴率达到80%以上,其中快递、外卖从业人员头盔佩戴率达到100%。(牵头领导:马亚伟;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配合单位: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邮政分公司)

4.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源头监管,严防违规车辆流入市场,确保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有效实施。(牵头领导:陈锦杰;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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