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奉化政策 > 奉化区政府办 > 正文

奉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奉化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奉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1月3

 

奉化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为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新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根据《国务院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保监会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食安办〔2015〕1号)、《浙江省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浙食安办〔20154)、《宁波市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甬食安办〔201523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背景与意义

  当前,我国正处于食品安全矛盾凸显期,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特别是事故发生后赔偿责任难以落实,易引发社会矛盾。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控制和社会管理功能,建立政府、保险机构、企业、消费者多方参与、互动共赢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工作原则。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分步实施、注重服务原则,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探索具有奉化特色、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有效防控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保障食品安全与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互惠共赢。

  (二)工作目标。2016年起,在全市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食堂、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农贸市场内,以及在农村集体聚餐、全市性重大活动、会议期间集体聚餐、游客旅游餐饮消费实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同时,逐步在食用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经营等各环节推广食品安全责任商业保险制度。基本建立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理赔服务相统一的公共风险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化解体系,充分发挥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社会管理和经济补偿功能。

  三、工作措施和实施步骤

    (一)政府推动,加强政策指导。宁波市金融办、保监局牵头已协调成立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首席承包人)、中国人保财险、中国太保财险、长安责任、中国平安财险等5家宁波分公司组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共保体委员会(以下简称“共保体”),设立了宁波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运营服务中心。我市将设立奉化分中心,具体运作奉化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项目。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与保险机构联系和合作,及时沟通对接,提供政策指导。为保险机构和投保单位搭建合作平台,使保险成为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重要力量。

    (二)市场运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承保方案。保险机构(共保体)要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项目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在充分论证和可行性分析基础上,以契合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因地制宜、务实创新”为原则,根据食品安全风险情况和参保企业的保费承受能力,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承保方案,建立配套的事故调查、保险理赔、费率联动、市场推广、专户管理等制度,确保科学、公平、合理。

    (三)分步实施,全面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分两部分组织实施,第一部分由政府为辖区特定对象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第二部分政府推动、市场运行,将投保范围扩大至辖区所有种养殖业、食品生产、经营等企业。

  1.公共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公共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保人为奉化市人民政府,保险机构为共保体(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宁波分公司为首保单位),保费核定为每年100万元,每年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其中每次事故赔偿限额4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15万元。保障范围为:

  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食堂: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以下略)的学校幼儿园食堂、校内食杂店在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

  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

  建筑工地食堂: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建筑工地食堂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

  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在非经营性场所举办,并经申报备案的各类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

  农贸市场:全市农贸市场中出售的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件。

  养老机构食堂: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养老机构食堂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

  重大活动、会议期间集体就餐保障:由政府或其职能部门搭台组织的各类文化经贸活动及其他重大活动、会议期间,在活动主办方提供的就餐场所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旅游者食物中毒事件:在我市旅游期间发生的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

  输入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件:在我市发生的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认定的食品安全事件(故)或定性为输入性、区域性的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故),在责任主体不能确定或者责任主体经济赔偿能力不足情况下,市政府在经济上负有救助、抚慰义务的食品安全事件(故)。

  2.食品安全责任商业保险

  在实行公共责任保险的基础上,在食用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推广食品安全责任商业保险,由企业支付保费,为更好地推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商业化,调动企业投保积极性,3年内由市财政每年安排不超过150万元,给予投保企业保费补贴(第一年按50%比例给予补贴,第二、三年补贴比例另定)。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奉化政策 > 奉化区政府办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fenghuaquzhengfubangongshi/20181116/17197.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