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药品零售企业、镇级以上医疗机构、医院类民营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企业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保障销售、使用药品的质量安全有效,我局组织对全市药品零售企业、镇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医院类管理民营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管理信用等级进行了综合评定,现将评定情况通报如下:
一、按照《宁波市药品经营企业药品质量管理信用分类监管暂行规定》、《宁波市医疗机构药械质量信用分类监管暂行规定》及《奉化市药品质量管理信用分类监管实施方案》的规定和要求,依据2013年度药品质量日常检查、许可认证情况、监督抽检、行政处罚、投诉举报和药品广告发布情况,经职能科室信用信息采集汇总、局信用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初评,报请局信用评定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对全市家药品零售企业116家(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全市共有药品零售企业156家,其中4家停业企业和11家乙类非处方药店暂不纳入评定范围,25家新开药品零售企业和零售连锁门店按规定暂不需评定)、12家镇级以上医疗机构和3家医院类管理民营医疗机构进行了药品质量管理信用等级评定。奉化市大成药店等16家药品零售企业为A级;奉化市东瑛大药房等66家药品零售企业为B级;奉化市冒头兴康药店等17家药品零售企业为C级;奉化市瑞丰大药房等17家药品零售企业为D级;奉化市人民医院等2家医疗机构为A级;奉化市妇幼保健院等12家医疗机构为B级;奉化康复医院为C级。
二、根据褒奖守信、惩戒失信原则,对评定为A级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评定为D级的药品零售企业和C级的医疗机构予以通报警示(具体名单见附件1、2)。对评定为C级以下的单位,将列入2014年度重点监管单位,增加日常检查频次并随时追踪整改情况,列为重点监督抽验对象,增加监督抽验力度。
三、请各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强化药品质量管理信用意识,认真分析药品质量和安全方面的问题和风险隐患,采取有效的强化管理和整改措施,确保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安全有效。
附件:1.2013年度奉化市药品质量管理信用等级为A级的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名单
2.2013年度奉化市药品质量管理信用等级为C级的医疗机构和D级的药品零售企业名单
奉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4年6月26日
附件1:
2013年度奉化市药品质量管理信用等级为
A级的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信用等级 |
1 |
奉化市人民医院 |
A |
2 |
奉化市中医医院 |
A |
3 |
奉化市清泉大药房 |
A |
4 |
奉化市惠仁开心大药房 |
A |
5 |
奉化市壶济药房 |
A |
6 |
宁波四明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奉化莼湖连锁店 |
A |
7 |
宁波四明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奉化桃源连锁店 |
A |
8 |
宁波四明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奉化三江连锁店 |
A |
9 |
宁波四明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奉化茗山连锁店 |
A |
10 |
奉化市中原药店 |
A |
11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奉化政策 > 奉化区市场监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fenghuaqushichangjianguanju/20181116/17414.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