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宁波市奉化区制造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奉党办〔2021〕37号)、《宁波市奉化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制造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区市场监管局)》(奉市监综〔2021〕56号)文件精神和奉化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区府办〔2024〕3号)会议精神,现就开展奉化区2024年度第二批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须为奉化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且政策兑现前未关闭、未注销。
2.申报主体须为专利权的第一权利人,且无专利权属纠纷。所申报的专利须为2023年度授权并在本区实现产业化,且该专利2023年度成果转化销售额达到300万元及以上。
3.申报主体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被列为专利非正常申请的主体须已主动撤回相关申请。
二、奖补标准
按专利成果转化后的实际销售额的3%给予奖补,单项奖补额最高为60万元,同一主体奖补额累计不超过100万元。实际奖补金额按照财政核定预算资金统筹安排。
三、申报材料
1.奉化区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申报表(附件1);
2.授权发明专利证书整本(包含证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全文内容页);
3.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发明专利年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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