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菜篮子等重要生活必需品民生需求,健全应急供应常态储备机制,加强区级重要生活必需品保供应专项资金管理,现将《奉化区重要生活必需品保供应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奉化区商务局 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10日
奉化区重要生活必需品保供应专项资金
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区重要生活必需品保供应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挥专项资金对保供稳市和应急调控的积极作用,根据《宁波市商务局关于做好保障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甬商务商贸〔2021〕56号)、《宁波市商务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菜篮子等重要商品保供应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甬商务商贸〔2021〕82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遵循“总额控制、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公开透明”的原则,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三条 专项资金是指由区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专项用于保障菜篮子等重要生活必需品供应流通、应急调控等方面的资金。
第四条 区商务局和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共同开展项目申报评审、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并做好资金预算管理、审核拨付等工作。
第二章 支持内容和使用标准
第五条 新建市级菜篮子基地补助。对新认定的市级菜篮子基地,在市级补助基础上给予一次性3万元补助。
第六条 重要生活必需品常态储备补贴。对完成常态储备任务的企业,按照协议约定的品种数量给予补贴。补贴价格依据《宁波市商务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级菜篮子商品应急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甬商务商贸〔2020〕8号)和周边地区报价标准综合确定,其中:
(一)冷冻储备。冷冻蔬菜100元/吨、冷冻猪肉按照市级统一报价执行;
(二)动态储备。蔬菜动态种植300元/亩、生猪活体储备25元/头;
(三)经营性储备。蔬菜200元/吨、猪肉200元/吨、禽蛋200元/吨、水产200元/吨、面包(饼干、面点)600元/吨;
(四)应急食品储备。方便食品900元/吨、瓶装水45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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