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奉政发〔2014〕272号)、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奉化区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奉商务〔2017〕69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自主申报、镇(街道)初审、部门联合验收,现拨付2019年度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57.13万元(详见附件)。
各有关单位接通知后,要依据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拨款手续,并建立资金使用台账,规范资金使用范围,按国家相关规定对专项资金进行处理,确保经费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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