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奉政发〔2014〕272号)、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奉化区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奉商务〔2017〕6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区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奉化区域范围内工商登记注册满一年,依法经营的电子商务法人企业,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应用、电子商务服务、电子商务产业园等4类企业。
二、申报内容
本次申报的项目为《奉化区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附件1)中明确的政策内容,涉及的投资额、销售额等数据以2018年度为准。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企业均需提供的共性材料
1.《奉化区2018年度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2)、企业承诺书(附件3);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报企业情况简介(包含基本情况、团队建设、电子商务投入、销售情况、电子商务发展现状等)。
(二)根据申报项目提供的佐证材料
4.电子商务销售证明或平台服务收入证明;
5.网店开设、平台搭建、人才培训等相关证明材料;
6.电子商务项目投入证明。
四、申报程序
各申报企业自愿向所在镇(街道)提出申请,各镇(街道)初审并盖章后,于3月1日前将推荐材料汇总上报至区商务局(河头路151号606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单位,除全额追回扶持资金外,取消3年内申报专项资金资格。
(二)跨境类电子商务项目不在申报范围之内;涉及电子商务人才培训项目,直接向区商务局申报。
(三)本通知及附件电子版请至“宁波市奉化区政府信息公开(区商务局)”(http://zfxxgk.fh.gov.cn/auto80/ auto84/)下载。
附件: 1.《奉化区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奉化区2018年度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3.企业承诺书
联系人:徐嘉韵 联系电话:88972826/656779
邮箱:359047214@qq.com
根据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奉政发〔2014〕272号)、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奉化区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奉商务〔2017〕6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区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奉化区域范围内工商登记注册满一年,依法经营的电子商务法人企业,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应用、电子商务服务、电子商务产业园等4类企业。
二、申报内容
本次申报的项目为《奉化区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附件1)中明确的政策内容,涉及的投资额、销售额等数据以2018年度为准。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企业均需提供的共性材料
1.《奉化区2018年度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2)、企业承诺书(附件3);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报企业情况简介(包含基本情况、团队建设、电子商务投入、销售情况、电子商务发展现状等)。
(二)根据申报项目提供的佐证材料
4.电子商务销售证明或平台服务收入证明;
5.网店开设、平台搭建、人才培训等相关证明材料;
6.电子商务项目投入证明。
四、申报程序
各申报企业自愿向所在镇(街道)提出申请,各镇(街道)初审并盖章后,于3月1日前将推荐材料汇总上报至区商务局(河头路151号606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单位,除全额追回扶持资金外,取消3年内申报专项资金资格。
(二)跨境类电子商务项目不在申报范围之内;涉及电子商务人才培训项目,直接向区商务局申报。
(三)本通知及附件电子版请至“宁波市奉化区政府信息公开(区商务局)”(http://zfxxgk.fh.gov.cn/auto80/ auto84/)下载。
附件: 1.《奉化区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奉化区2018年度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3.企业承诺书
联系人:徐嘉韵 联系电话:88972826/656779
邮箱:35904721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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