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奉化市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奉商务〔2014〕56号)和市电子商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公布奉化市电子商务十佳“明星企业”“电商能人”名单的通知》(奉电商联办〔2015〕4号)文件精神,经自主申报、审查核实、综合研究,决定对全市电子商务十佳“明星企业”和“电商能人”给予表彰奖励,并对按计划为电商企业提供专业技术培训的培训机构给予培训补助。现将有关资金拨付你们。
本次共拨付资金40.8万元,其中电子商务十佳“明星企业”10家,共奖励20万元;“电商能人”10名,共奖励10万元;电子商务培训216人次,共补助10.8万元(详见附件)。上述资金列报“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各有关单位接通知后,要依据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拨款手续,并建立资金使用台帐,规范资金使用范围,按国家相关规定对资金进行帐务处理。
附件:《奉化市2014年度电商专业培训补助资金和电商十佳“明星企业”“电商能人”奖励资金汇总表》
奉化市电子商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奉化市财政局
201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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