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评价体制机制改革,科学创新企业人才评价方式,根据《关于印发<奉化区企业“三领”人才评审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奉人才发〔2022〕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企业经营管理、技术研发、技术应用人才的评价认定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价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评价范围
在奉化区注册纳税的工业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企业(不含国有企业、金融以及邮政、电信等垂直管理企业)中一线从事经营管理、技术研发、技术应用的人才。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
2.申报前一年度,在申报企业连续缴纳养老保险、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人事档案关系在奉化区的各类优秀人才,并由申报企业和申请人作出今后2年月均收入达到“凤麓金领”“凤麓银领”“凤麓蓝领”相应标准的书面承诺。
3.拥有丰富的管理、研发或技术工作经验,能够独立承担和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对企业作出过较大贡献。
4.申报当年度所在企业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群体性事件,未发生偷漏税、拖欠职工工资等事件。
5.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
二、资格条件
(一)申报“凤麓金领”,须在申报企业前一年度月均应税收入(仅限工资薪金)达到18000元及以上(其中生产性服务业申报前一年度月均应税收入应达到25000元以上),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奉化区规模以上企业担任副总经理及以上管理职务。
2.在奉化区拥有员工人数30人及以上企业(以缴纳养老保险人数为准)担任副总经理及以上管理职务。
3.在区纳税百强企业和区制造业税收百强企业(参照申报上一年度或当年度公布名单)担任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职务。
4.在奉化区注册纳税的生产性服务业从业人员。
(二)申报“凤麓银领”,须在申报企业前一年度月均应税收入(仅限工资薪金)达到12000元及以上,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奉化区级(含)以上科技项目,或有参与相当等级项目。
2.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浙江制造”团体标准。
3.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或参与编写的授权软件著作权已实现产业化。
4.在奉化区级(含)以上行业协会担任理事及以上职位。
(三)申报“凤麓蓝领”,须在申报企业前一年度月均应税收入(仅限工资薪金)达到8000元及以上,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奉化区企业从事一线技术工作,且持有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工)或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及以上证书的人才。
2.奉化区级(含)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创新工作室及相当等级的工作室成员。
3.奉化区级(含)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人、高技能人才奖获得者、凤麓工匠、劳动模范,或相当层次的优秀人才。
上述条件中涉及的工作业绩、成果、奖项等均需申报人提供证书、文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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