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进一步改善人才环境,切实解决人才住房保障问题,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我区创业创新,更好地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建设,加快推进人才强区建设步伐,根据《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化区人才住房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奉党办〔2019〕11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2019年度人才租房补贴申请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对象
申请人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为我区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近2年内全职新引进的非事业身份人员(不含国有企业、金融以及邮政、电信等垂直管理企业人员),同时必须与聘用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含高级技师,下同)及以上职称人员;
3.年龄50周岁以下,其中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5周岁;
4.申请人(包括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奉化区内无住房(包括私房和承租公房),且所在企业无集体宿舍等;
5.原则上每家企业最多可申请5套;
6.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人才,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具体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人才在奉化区内租赁住房时,按照学历或职称等情况给予相应货币补贴,补贴周期最长一般不超过36个月:
(一)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人才,每月给予实际租房款总额40%,最高600元租房补贴;
(二)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人才,每月给予实际租房款总额60%,最高1000元租房补贴;
(三)夫妻双方均符合租房补贴条件的,限补一套,其补贴额度按夫妻双方中较高一档享受。
三、申请流程和相关要求
申请人才租房补贴的各类人才必须与区人力社保局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自主申请。凡符合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人才,由本人填写《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并提供并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2、婚姻状况证明;
3、在奉化实际工作年限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工资发放清单、个税缴纳清单、住房公积金缴存等相关证明;
4、与用人单位续签5年以上期限的劳动聘用合同;
5、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技能证书;
6、在奉化区内租住房屋的相关合同、租金票据等
上述材料须经人才所在单位核实汇总、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所在镇、街道审核后,由用人单位统一报区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服务联盟服务总窗。
(二)补贴发放。租房补贴实行“先租后补”,补贴款按年计算。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力社保局于次年依据人才与用人单位的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审核后发放至人才个人帐户。
四、申报时间和方式
申报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月29日。
申报方式:申请人根据工作单位所在地,带齐相关材料到所在镇(街道)或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后由用人单位统一报送至区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服务联盟服务总窗(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区12号窗口),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五、其他
(一)相关内容及《宁波市奉化区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等查询下载网址:http://www.fh.gov.cn/col/col134920/index.html(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二)咨询电话(工作日开放):0574—88506030、88681506,监督电话:0574—88522050。
(三)本公告由宁波市奉化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宁波市奉化区2019年度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doc
宁波市奉化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办公室
2020年1月2日
一、申请条件和对象
申请人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为我区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近2年内全职新引进的非事业身份人员(不含国有企业、金融以及邮政、电信等垂直管理企业人员),同时必须与聘用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含高级技师,下同)及以上职称人员;
3.年龄50周岁以下,其中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5周岁;
4.申请人(包括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奉化区内无住房(包括私房和承租公房),且所在企业无集体宿舍等;
5.原则上每家企业最多可申请5套;
6.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人才,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具体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人才在奉化区内租赁住房时,按照学历或职称等情况给予相应货币补贴,补贴周期最长一般不超过36个月:
(一)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人才,每月给予实际租房款总额40%,最高600元租房补贴;
(二)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人才,每月给予实际租房款总额60%,最高1000元租房补贴;
(三)夫妻双方均符合租房补贴条件的,限补一套,其补贴额度按夫妻双方中较高一档享受。
三、申请流程和相关要求
申请人才租房补贴的各类人才必须与区人力社保局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自主申请。凡符合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人才,由本人填写《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并提供并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2、婚姻状况证明;
3、在奉化实际工作年限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工资发放清单、个税缴纳清单、住房公积金缴存等相关证明;
4、与用人单位续签5年以上期限的劳动聘用合同;
5、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技能证书;
6、在奉化区内租住房屋的相关合同、租金票据等
上述材料须经人才所在单位核实汇总、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所在镇、街道审核后,由用人单位统一报区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服务联盟服务总窗。
(二)补贴发放。租房补贴实行“先租后补”,补贴款按年计算。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力社保局于次年依据人才与用人单位的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审核后发放至人才个人帐户。
四、申报时间和方式
申报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月29日。
申报方式:申请人根据工作单位所在地,带齐相关材料到所在镇(街道)或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后由用人单位统一报送至区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服务联盟服务总窗(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区12号窗口),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 | 部门 | 联系电话 | 单位 | 部门 | 联系电话 |
溪口镇 | 发展服务办 | 88859061 | 岳林街道 | 发展服务办 | 88902172 |
莼湖街道 | 发展服务办 | 88745777 | 江口街道 | 发展服务办 | 88557020 |
尚田街道 | 发展服务办 | 88635017 | 西坞街道 | 发展服务办 | 88536042 |
大堰镇 | 发展服务办 | 88606767 | 萧王庙街道 | 发展服务办 | 88835772 |
裘村镇 | 发展服务办 | 88776900 | 方桥街道 | 发展服务办 | 88608931 |
松岙镇 | 发展服务办 | 88793375 | 经济开发区 | 社会事务科 | 88766918 |
锦屏街道 | 发展服务办 | 88526638 | 人力社保局 | 服务总窗 | 88506030 |
五、其他
(一)相关内容及《宁波市奉化区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等查询下载网址:http://www.fh.gov.cn/col/col134920/index.html(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二)咨询电话(工作日开放):0574—88506030、88681506,监督电话:0574—88522050。
(三)本公告由宁波市奉化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宁波市奉化区2019年度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doc
宁波市奉化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办公室
2020年1月2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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