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区企业人才结构优化、创新力和竞争力全面提升,加快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奉化市关于实施人才发展新政策支持人才创业创新的意见(试行)》(市委〔2016〕24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8年奉化区在职获得高级职称补助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补助办法
在奉企业(不含国有企业、垂直管理企业)人才在职申报取得工程类、会计类等紧缺专业类高级职称并在原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按正高职称10000元、副高职称5000元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奖励。另有行业扶持政策的,按从高原则享受。申报人须在2017年1月1日后取得高级职称。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奉化区在职获得高级职称补助奖励申请表》(附件1)一份;
2.《奉化区在职获得高级职称补助奖励汇总表》(附件2)一份并提供电子版;
3.个人的职称、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奉化政策 > 奉化区人力社保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fenghuaqurenlishebaoju/20181226/217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