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实施企业人才优先发展战略,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向企业集聚,加快推进企业转型升级,根据《奉化市关于实施人才发展新政策支持人才创业创新的意见(试行)》(市委〔2016〕24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8年奉化区企业人才生活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补助办法
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奉企业(不含国有企业、垂直管理企业)全职新引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或紧缺专业的副高及以上职称(含高级技师)人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人事档案接转至奉化,并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的,根据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时间,按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人才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研究生、副高职称人才、高级技师每人每月1000元,国内外重点高校本科生每人每月600元,其他本科生每人每月300元标准发放生活津贴,补贴时间最长24个月。享受该津贴的人才不得再享受“中小微企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企业以柔性方式聘请国内外高级专家(指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的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来我区开展项目合作、技术攻关的,且实际在奉化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按实际在奉工作时间,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生活补助,累计领取生活补助时间最长不超过24个月。(本项补助与现有人才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其中,国内外重点高校是指国内原列入985、211的高校(不含下属独立二级学院),以及全球列入前百强的高校。
原先按照市委〔2015〕19号相关政策条款,已申请享受生活津贴的对象,未满24个月的可补足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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