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职业学校:
为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各级教育大会精神,引导和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参与职业教育,加强学生核心素养培育,进一步挖掘和宣传职校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展示青少年学生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激发学生学文化、学技能的热情,深化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甬教职《关于印发宁波市中等职业教育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教职[2016]76号)、《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奉证发[2017]84号)文件精神,决定在职校中继续开展优秀职校生评选活动。现将2018学年度区优秀职校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人数
优秀职校生的参评对象为职校的在校学生(含顶岗实习的学生),人数为在校生人数的5%。
二、评选标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家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热爱劳动、热爱科学、勇于创新。
2.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乐于助人,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团结协作能力,遵纪守法。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有良好的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具备扎实的基础知识和较高的专业技能水平,有钻研精神和创新意识,各科成绩优秀。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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