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直属学校(单位)、镇(街道)教办、初级中学、民办学校:
为认真做好我区2019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7〕122号)、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宁波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甬教基〔2019〕58号)和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宁波市奉化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奉教〔2019〕30号)精神,经研究,现就我区2019年高中段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普通中专和技工学校,下同)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报名
具有本省户籍(含归侨、华侨、现役军人子女)或港、澳、台户籍的,电子学籍在册的宁波市奉化区应届初中毕(结)业生,或年龄不超过18周岁(2001年9月1日后出生)未取得各类高中学校在册学籍号的宁波市奉化区户籍历届初中毕(结)业生,均可报考。
在我区初中学校就读的非浙江省籍的学生报考我区高中段学校,按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奉政办发〔2013〕45号)政策要求执行。
本区户籍、初三在本区外学校就读,要求回本区户籍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应届毕(结)业生,向户籍居住地相应初中学校提出报名申请。申请时考生携带:①就读学校在学籍网上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并加盖就读学校公章,②户口簿、居住证,③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④体检表,⑤体育达标情况登记表。
本区应届考生向初中就读学校报名;宁波市奉化区户籍本区初中毕(结)业的历届考生向原毕业学校报名,宁波市奉化区户籍,非本区初中毕(结)业的历届考生向户籍所在地初中报名,报名时携带九年义务教育毕(结)业证书和本人户籍本。考生报名时交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在本区初中就读且符合条件的非浙江省籍(港、澳、台籍、归侨、华侨、现役军人子女除外)应届毕(结)业考生,2019年要在本区继续报考普通高中,向毕业学校提出就读申请,经毕业学校审核同意后向区教育局中招办(考试中心)办理报名审核手续。具体办法是:由初中学校审核该生是否具有完整的我区初中阶段连续学习的经历和学籍,再由学生填写《2019年宁波市奉化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中段学校就读申请表》(附件2),并在报考类别中填写普通高中,向毕业学校递交法定监护人一方下列资料:①劳动合同原件或当年度已经通过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其子女初中学习阶段时限(至中考报名截止日止)内,在本区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③居住证原件;④身份证原件和户籍本。所有原件经学校审核并复印,原件由学校当场归还,复印件由学校留存,并与考生其他资料一并上报中招办(考试中心)。不符合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的非浙江省籍应届毕(结)业考生,可回原籍升学或报考本区中职学校,如报考本区中职学校,向毕业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填写《2019年宁波市奉化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中段学校就读申请表》(附件2),并在报考类别中填写中职学校,如需在本区借考的,由考生向毕业学校提出借考申请,并填写《2019年宁波市奉化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借考申请表》(附件4),审核通过允许借考,考试成绩作为学校毕业成绩。
经学校审核,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根据物价主管部门的规定交报考费,同时学校汇总考生报名资料向区教育局中招办(考试中心)办理报名审核手续,区教育局普教科负责终审。
2019年报考高中段学校的考生准考证统一编号。
在宁波大市外异地借读并要求回本区升学的考生,请及早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参加区考试中心组织的体育考试和学校组织的综合素质项目测试及认定。
未取得就读地初中电子学籍的毕业生一律回到原电子学籍所在地初中报考,原电子学籍所在地学校应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考试中心须在5月24日(周五)前填写《2019年宁波市奉化区高中段招生考试考生数、试卷袋数、试场数统计表》(附件5)报宁波市教育考试院。
二、考试
(一)学业考试日程安排如下
(二)考试形式
2019年高中段招生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科目均采用答题卷答题,考生在所有学科考试中均不得使用计算器。各有关学校要认真组织学生进行符合网上阅卷要求的规范模拟适应性答题练习,并及时纠正出现的各种差错,确保学生都能按要求规范答题。
2019年社会学科继续采用全开卷笔答形式,允许考生带教材和资料进入试场,考生在试场内不得相互传、借教材和资料。
(三)学业考试的组织实施及阅卷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各学科试卷的命题工作由宁波市教育考试院和宁波市教研室共同组织实施。考试由区考试中心组织实施,阅卷、成绩评定统一由宁波市教育考试院负责。
(四)考场设置
全区设8个总考点3个分考点,总考点为锦屏中学考点、实验中学考点、奉港中学考点、西坞中学考点、城北中学考点、尚田中学考点、溪口中学考点、莼湖中学考点;分考点为萧王庙中学考点、裘村中学考点、剡溪中学考点。
各考点要选定光线充足、通风凉快、课桌椅平整的教室作为试场。每个试场均需安排桌椅30套,单行、单人、单座。准考证采用9位数,由区教育局考试中心以考点为单位随机编排。考试前各考点应公布试场场次、考生姓名和《考生守则》。
区中招办聘请工作负责、政策熟悉、坚持原则的同志担任考点负责人;各考点聘请工作细致、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监考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每个试场安排两名监考人员。有子女在本考点考试的同志不得担任监考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本校干部、教师不得参与本校考生的监考工作。
要加强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考点要设置试卷保密室,保密室的设置要求按浙高办〔1994〕9号《试卷保密室管理办法》执行。
2019年,学业考试继续采用网上阅卷的形式。考试结束后,各考点须于当天下午派两位同志将试卷回送考试中心。考试中心须在当天将本区的答卷送宁波市中招办集中扫描。阅卷结束后,由中招办通知学校学生考试成绩,学校只限通知考生本人,不得将学生考试成绩公布。如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向学校提出,由学校汇总,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向区教育局中招办(考试中心)申请复查,然后由区中招办向宁波市教育局中招办申请复查,复查只查询试题有无漏批和积分有无差错。查卷工作由宁波市教育考试院负责。
三、高中段学校招生类别
高中段学校主要通过统一招生的方式录取学生,即考生参加中考,在知晓成绩前或知晓成绩后填报志愿,招生学校根据志愿和招生计划录取学生。除此之外,我区为推进普通高中学校特色多样发展,探索多元录取机制,主要还有以下三类招生方式。
(一)普高保送生招生。保送生招生实行优质示范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各初中方式,由初中学校推荐、中考前统一测试,择优录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二)普高“三位一体”招生。“三位一体”招生实行由初中学校推荐,结合平时成绩、招生学校测试和保送生测试录取学生。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三)特长生(特色班)招生。按照“学校申报、计划单列、保持平稳、招生规范、录取优先”的原则实施,采取专业测试成绩和学业考试成绩按一定权重合成,招生数量一般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5%。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四、高中段学校录取程序
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分中考前和中考后两个阶段。中考前录取的有普通高中保送生、“三位一体”招生和职业学校的自主招生(具体录取方式见各招生办法)。
中考后录取具体程序如下:
(一)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的总体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分2次填报志愿。每次填报志愿后在最后确定的志愿表上签名,并送中考报名学校备案。填写志愿表必须规范、慎重,涂改作废。志愿表与志愿信息库应完全一致,如有不符则以志愿信息库为准。各校必须认真负责地指导学生填报志愿,但不能命令或包办代替,志愿应由考生和家长自主决定,并且必须有家长的签名。
2.考生第一次在分数下达前估分和填报志愿,第一类为报考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试点班(“3+4”中职本科班)考生;考生分数下达后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的对象为三类志愿考生:第二类为报考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须面试合格者)和中澳合作五年制TAFE大专班考生,第三类为报考“电力机车运用与检修(电客车司机方向)”委培班(须面试合格者)考生,可填报相关的1个志愿,上述第二、三类志愿不得兼报。
3.考生第二次在分数下达后按中考成绩在网上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可选择填报区内普高、跨区普高〔特长生(特色班)或国际合作项目〕、区内中职、跨区中职四类志愿(学校),各类志愿(学校)互不兼报。
(1)普通高中招生批次及志愿填报要求。普通高中招生分四批次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可依批次依次填报志愿。
第零批次,实行跨区普高各类特长生(特色班)或国际合作项目志愿填报方式填报。
第一批次,实行区内各类特长生志愿填报方式填报,各考生可填报1个志愿。
第二批次,实行“传统志愿”填报方式填报,各考生可填报2个志愿。招生学校为奉化中学、武岭中学。
第三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方式填报,各考生可填报4个志愿。招生学校为奉化二中、奉化高级中学、江口中学、锦溪书院(高中部)。其中江口中学分“普通班”和“美术班”两个志愿。
(2)区内中职(职高、中专、技校)、跨区中职按规定填报相应志愿。
(二)录取
1.录取原则。各类高中段学校录取工作按照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宁波市奉化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奉教〔2019〕30号)要求执行。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达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的考生中(普通高中录取,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奉化中学为1A3B及以上,其他学校为4B及以上),参考综合评语和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再按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未达要求的,高中段学校原则上不予录取。
(1)各类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办法,综合素质评价符合要求,并在相应批次志愿填报本校的考生中,参考综合评语,按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体育六项总分(含各类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录取中出现总分相同时,先比较数学和语文两科合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两科合计成绩相同,再比较数学、语文和英语三科合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额满为止。
(2)被授予区级及以上各类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由招生学校优先录取。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被高中段学校录取:①综合素质评价不符合要求;②无故不参加体育考试;③未参加中考者;④高中段学校在册学籍号者;⑤已初中毕业,仍在全日制学校补习或插班的复读生;⑥升入初中毕业年级后,未办休学手续,又去全日制中学插班的学生。
属下列情况者,区教育局不予以注册学籍,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考生和招生学校负责:一是超计划录取者;二是已按志愿被录取、未经录取学校和中招办同意擅自到其他学校报到者。
(4)区内普高、跨区普高〔跨区特长生(特色班)、中外合作项目〕、区内中职和区外中职录取同时进行。
2.普高录取办法
(1)第零批次录取:首先零批次录取跨区特长生(特色班)和国际合作项目,录取工作由宁波市教育局考试院和宁波市教育局基教处、体艺卫安处共同负责。
①跨区特长生录取办法:经宁波市教育局批准的各普高学校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跨区域特长生招生,按各校跨区域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实施招生。
②跨区国际合作项目录取办法:经宁波市教育局批准的各国际合作项目招生学校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跨区域招生,按各校跨区域招生实施方案实施招生。
(2)第一批次录取
区内特长生录取办法:根据《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高中段学校各类特长生、特色班招生工作的通知》(奉教〔2019〕31号)要求,各普通高中制定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并报普教科备案后,各校根据各自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实施招生,其中各校体育特长生招生学业考试成绩原则上限定在该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80%及以上。
(3)第二批次录取
定向招生录取办法:按“志愿优先”原则投档。具体录取办法见《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关于优质省一级特色示范普通高中奉化中学和省一级特色示范普通高中武岭中学定向招生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另行制发)。
(4)第三批次录取
奉化二中、奉化高级中学、江口中学、锦溪书院(高中部)、录取办法:按“分数优先”原则投档。首先对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根据排序逐个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从A志愿到D志愿的顺序检索录取。
3.职高录取办法
(1)提前批次录取:首先提前批次录取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试点班(“3+4”中职本科班),录取先于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中澳合作五年制TAFE大专班、“电力机车运用与检修(电客车司机方向)”委培班及普高特长生和普高中外合作项目班。全大市招生统一由宁波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录取。
(2)第零批次录取:其次零批次录取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中澳合作五年制TAFE大专班、“电力机车运用与检修(电客车司机方向)”委培班、跨区特长生,录取工作由宁波市教育考试院和宁波市教育局职成教处共同负责。
中考分数公布后,区内职业学校录取分二批次采用自主招生和志愿填报相结合形式。
(3)第一批次录取:采用自主招生,即不报志愿、考生与职校双向选择录取的办法。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凭准考证和户口本直接与职校联系录取事宜,由职校确定是否录取,直至满额。通过自主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填报其他学校志愿,其他学生仍需填报志愿。
(4)第二批次录取: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后仍有学额的专业,按“志愿优先”原则进行统一批次投档录取。根据考生的第一志愿投档,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若第一志愿不足,则录取第二志愿。
4.录取安排
整个高中段录取工作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按考生报考志愿、考分,根据录取原则办法统一录取;第二阶段,考生与学校双向选择,未被录取的考生持准考证和中考分数证明单,在中招办规定的时间内,向尚有学额的学校报名,由各招生学校择优录取,并报区教育局普教科审核备案。
5.2019年高中段招生有关加分规定按转发《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9年宁波市直属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项目的通知》和《关于公布2019年宁波市直属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项目的补充通知》(奉教〔2019〕67号)文件精神执行。各类加分对象必须填写《2019年宁波市奉化区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考生登记表》,并提供原始证件和复印件,报区教育局普教科审核。
五、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中学招生办公室,由周永龙同志任主任,刘捷、陈鲁焕、孙和国同志任副主任,任利其、王锡权、夏如君、邬培达、周道义、张晓军、江平同志及各高中校长为成员,具体指导初中和高中段招生工作。
各考点应建立相应的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由当地镇(街道)有关领导任组长,考点主考任副组长,副主考及有关人员为成员。
六、注意事项
(一)高中段招生工作政策性强,社会涉及面广,关系到千家万户。因此,各高中和初中学校一定要依靠当地党委政府、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和广大教职员工的支持和配合。要加强招生工作的宣传力度,妥善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特别是要把今年中招政策中调整的情况向学生和家长讲清讲透。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安排招生,未经计划下达部门审核同意,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计划,区教育局将在电子学籍中设定每所普通高中最大招生人数,坚决制止乱招生、乱办班、乱收费现象。举报电话:88588352。
(二)高中段招生工作环节多、任务重、难度大,准确性和要求高。各考点要层层落实、严格把关、环环紧扣,保证顺利完成中招考试任务。各初中要把考生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正确引导,致力于提高全体学生的整体素质,使每位考生找到自己合适的学校,着力提高全区初升高的比例,使更多的初中毕业生较好地受完十五年教育。
(三)高中段招生工作复杂、细致,各有关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各招生学校要正确把握宣传力度,不得诱导学生,不得到初中学校设摊招生,坚决杜绝乱招生现象。
(四)各校要坚持把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工作落实到实处,要面向全体学生;不得违反规定提前结束课程;不得在招生考试前重新分班;不得搞名目繁多的模拟考试;不得无视学生身心健康进行加班加点。
附件:1.2019年宁波市奉化区高中段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2.2019年宁波市奉化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中段学校就读申请表
3.2019年宁波市奉化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中段学校就读汇总表
4.2019年宁波市奉化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借考申请表
5.2019年宁波市奉化区高中段招生考试考生数、试卷袋数、试场数统计表
6.2019年奉化区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表
附件1-6.doc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
2019年5月8日
为认真做好我区2019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7〕122号)、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宁波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甬教基〔2019〕58号)和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宁波市奉化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奉教〔2019〕30号)精神,经研究,现就我区2019年高中段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普通中专和技工学校,下同)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报名
具有本省户籍(含归侨、华侨、现役军人子女)或港、澳、台户籍的,电子学籍在册的宁波市奉化区应届初中毕(结)业生,或年龄不超过18周岁(2001年9月1日后出生)未取得各类高中学校在册学籍号的宁波市奉化区户籍历届初中毕(结)业生,均可报考。
在我区初中学校就读的非浙江省籍的学生报考我区高中段学校,按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奉政办发〔2013〕45号)政策要求执行。
本区户籍、初三在本区外学校就读,要求回本区户籍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应届毕(结)业生,向户籍居住地相应初中学校提出报名申请。申请时考生携带:①就读学校在学籍网上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并加盖就读学校公章,②户口簿、居住证,③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④体检表,⑤体育达标情况登记表。
本区应届考生向初中就读学校报名;宁波市奉化区户籍本区初中毕(结)业的历届考生向原毕业学校报名,宁波市奉化区户籍,非本区初中毕(结)业的历届考生向户籍所在地初中报名,报名时携带九年义务教育毕(结)业证书和本人户籍本。考生报名时交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在本区初中就读且符合条件的非浙江省籍(港、澳、台籍、归侨、华侨、现役军人子女除外)应届毕(结)业考生,2019年要在本区继续报考普通高中,向毕业学校提出就读申请,经毕业学校审核同意后向区教育局中招办(考试中心)办理报名审核手续。具体办法是:由初中学校审核该生是否具有完整的我区初中阶段连续学习的经历和学籍,再由学生填写《2019年宁波市奉化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中段学校就读申请表》(附件2),并在报考类别中填写普通高中,向毕业学校递交法定监护人一方下列资料:①劳动合同原件或当年度已经通过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其子女初中学习阶段时限(至中考报名截止日止)内,在本区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③居住证原件;④身份证原件和户籍本。所有原件经学校审核并复印,原件由学校当场归还,复印件由学校留存,并与考生其他资料一并上报中招办(考试中心)。不符合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的非浙江省籍应届毕(结)业考生,可回原籍升学或报考本区中职学校,如报考本区中职学校,向毕业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填写《2019年宁波市奉化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中段学校就读申请表》(附件2),并在报考类别中填写中职学校,如需在本区借考的,由考生向毕业学校提出借考申请,并填写《2019年宁波市奉化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借考申请表》(附件4),审核通过允许借考,考试成绩作为学校毕业成绩。
经学校审核,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根据物价主管部门的规定交报考费,同时学校汇总考生报名资料向区教育局中招办(考试中心)办理报名审核手续,区教育局普教科负责终审。
2019年报考高中段学校的考生准考证统一编号。
在宁波大市外异地借读并要求回本区升学的考生,请及早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参加区考试中心组织的体育考试和学校组织的综合素质项目测试及认定。
未取得就读地初中电子学籍的毕业生一律回到原电子学籍所在地初中报考,原电子学籍所在地学校应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考试中心须在5月24日(周五)前填写《2019年宁波市奉化区高中段招生考试考生数、试卷袋数、试场数统计表》(附件5)报宁波市教育考试院。
二、考试
(一)学业考试日程安排如下
日期 | 上 午 | 下 午 | |
6月14日 (星期五) |
语 文 (8:30-10:30) |
社会 (13:30-15:00) |
英语 (15:40-17:10) |
6月15日 (星期六) |
数 学 (8:30-10:30) |
科学 (14:00-16:00) |
2019年高中段招生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科目均采用答题卷答题,考生在所有学科考试中均不得使用计算器。各有关学校要认真组织学生进行符合网上阅卷要求的规范模拟适应性答题练习,并及时纠正出现的各种差错,确保学生都能按要求规范答题。
2019年社会学科继续采用全开卷笔答形式,允许考生带教材和资料进入试场,考生在试场内不得相互传、借教材和资料。
(三)学业考试的组织实施及阅卷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各学科试卷的命题工作由宁波市教育考试院和宁波市教研室共同组织实施。考试由区考试中心组织实施,阅卷、成绩评定统一由宁波市教育考试院负责。
(四)考场设置
全区设8个总考点3个分考点,总考点为锦屏中学考点、实验中学考点、奉港中学考点、西坞中学考点、城北中学考点、尚田中学考点、溪口中学考点、莼湖中学考点;分考点为萧王庙中学考点、裘村中学考点、剡溪中学考点。
各考点要选定光线充足、通风凉快、课桌椅平整的教室作为试场。每个试场均需安排桌椅30套,单行、单人、单座。准考证采用9位数,由区教育局考试中心以考点为单位随机编排。考试前各考点应公布试场场次、考生姓名和《考生守则》。
区中招办聘请工作负责、政策熟悉、坚持原则的同志担任考点负责人;各考点聘请工作细致、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监考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每个试场安排两名监考人员。有子女在本考点考试的同志不得担任监考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本校干部、教师不得参与本校考生的监考工作。
要加强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考点要设置试卷保密室,保密室的设置要求按浙高办〔1994〕9号《试卷保密室管理办法》执行。
2019年,学业考试继续采用网上阅卷的形式。考试结束后,各考点须于当天下午派两位同志将试卷回送考试中心。考试中心须在当天将本区的答卷送宁波市中招办集中扫描。阅卷结束后,由中招办通知学校学生考试成绩,学校只限通知考生本人,不得将学生考试成绩公布。如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向学校提出,由学校汇总,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向区教育局中招办(考试中心)申请复查,然后由区中招办向宁波市教育局中招办申请复查,复查只查询试题有无漏批和积分有无差错。查卷工作由宁波市教育考试院负责。
三、高中段学校招生类别
高中段学校主要通过统一招生的方式录取学生,即考生参加中考,在知晓成绩前或知晓成绩后填报志愿,招生学校根据志愿和招生计划录取学生。除此之外,我区为推进普通高中学校特色多样发展,探索多元录取机制,主要还有以下三类招生方式。
(一)普高保送生招生。保送生招生实行优质示范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各初中方式,由初中学校推荐、中考前统一测试,择优录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二)普高“三位一体”招生。“三位一体”招生实行由初中学校推荐,结合平时成绩、招生学校测试和保送生测试录取学生。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三)特长生(特色班)招生。按照“学校申报、计划单列、保持平稳、招生规范、录取优先”的原则实施,采取专业测试成绩和学业考试成绩按一定权重合成,招生数量一般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5%。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四、高中段学校录取程序
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分中考前和中考后两个阶段。中考前录取的有普通高中保送生、“三位一体”招生和职业学校的自主招生(具体录取方式见各招生办法)。
中考后录取具体程序如下:
(一)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的总体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分2次填报志愿。每次填报志愿后在最后确定的志愿表上签名,并送中考报名学校备案。填写志愿表必须规范、慎重,涂改作废。志愿表与志愿信息库应完全一致,如有不符则以志愿信息库为准。各校必须认真负责地指导学生填报志愿,但不能命令或包办代替,志愿应由考生和家长自主决定,并且必须有家长的签名。
2.考生第一次在分数下达前估分和填报志愿,第一类为报考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试点班(“3+4”中职本科班)考生;考生分数下达后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的对象为三类志愿考生:第二类为报考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须面试合格者)和中澳合作五年制TAFE大专班考生,第三类为报考“电力机车运用与检修(电客车司机方向)”委培班(须面试合格者)考生,可填报相关的1个志愿,上述第二、三类志愿不得兼报。
3.考生第二次在分数下达后按中考成绩在网上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可选择填报区内普高、跨区普高〔特长生(特色班)或国际合作项目〕、区内中职、跨区中职四类志愿(学校),各类志愿(学校)互不兼报。
(1)普通高中招生批次及志愿填报要求。普通高中招生分四批次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可依批次依次填报志愿。
第零批次,实行跨区普高各类特长生(特色班)或国际合作项目志愿填报方式填报。
第一批次,实行区内各类特长生志愿填报方式填报,各考生可填报1个志愿。
第二批次,实行“传统志愿”填报方式填报,各考生可填报2个志愿。招生学校为奉化中学、武岭中学。
第三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方式填报,各考生可填报4个志愿。招生学校为奉化二中、奉化高级中学、江口中学、锦溪书院(高中部)。其中江口中学分“普通班”和“美术班”两个志愿。
(2)区内中职(职高、中专、技校)、跨区中职按规定填报相应志愿。
(二)录取
1.录取原则。各类高中段学校录取工作按照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宁波市奉化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奉教〔2019〕30号)要求执行。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达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的考生中(普通高中录取,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奉化中学为1A3B及以上,其他学校为4B及以上),参考综合评语和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再按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未达要求的,高中段学校原则上不予录取。
(1)各类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办法,综合素质评价符合要求,并在相应批次志愿填报本校的考生中,参考综合评语,按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体育六项总分(含各类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录取中出现总分相同时,先比较数学和语文两科合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两科合计成绩相同,再比较数学、语文和英语三科合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额满为止。
(2)被授予区级及以上各类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由招生学校优先录取。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被高中段学校录取:①综合素质评价不符合要求;②无故不参加体育考试;③未参加中考者;④高中段学校在册学籍号者;⑤已初中毕业,仍在全日制学校补习或插班的复读生;⑥升入初中毕业年级后,未办休学手续,又去全日制中学插班的学生。
属下列情况者,区教育局不予以注册学籍,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考生和招生学校负责:一是超计划录取者;二是已按志愿被录取、未经录取学校和中招办同意擅自到其他学校报到者。
(4)区内普高、跨区普高〔跨区特长生(特色班)、中外合作项目〕、区内中职和区外中职录取同时进行。
2.普高录取办法
(1)第零批次录取:首先零批次录取跨区特长生(特色班)和国际合作项目,录取工作由宁波市教育局考试院和宁波市教育局基教处、体艺卫安处共同负责。
①跨区特长生录取办法:经宁波市教育局批准的各普高学校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跨区域特长生招生,按各校跨区域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实施招生。
②跨区国际合作项目录取办法:经宁波市教育局批准的各国际合作项目招生学校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跨区域招生,按各校跨区域招生实施方案实施招生。
(2)第一批次录取
区内特长生录取办法:根据《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高中段学校各类特长生、特色班招生工作的通知》(奉教〔2019〕31号)要求,各普通高中制定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并报普教科备案后,各校根据各自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实施招生,其中各校体育特长生招生学业考试成绩原则上限定在该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80%及以上。
(3)第二批次录取
定向招生录取办法:按“志愿优先”原则投档。具体录取办法见《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关于优质省一级特色示范普通高中奉化中学和省一级特色示范普通高中武岭中学定向招生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另行制发)。
(4)第三批次录取
奉化二中、奉化高级中学、江口中学、锦溪书院(高中部)、录取办法:按“分数优先”原则投档。首先对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根据排序逐个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从A志愿到D志愿的顺序检索录取。
3.职高录取办法
(1)提前批次录取:首先提前批次录取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试点班(“3+4”中职本科班),录取先于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中澳合作五年制TAFE大专班、“电力机车运用与检修(电客车司机方向)”委培班及普高特长生和普高中外合作项目班。全大市招生统一由宁波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录取。
(2)第零批次录取:其次零批次录取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中澳合作五年制TAFE大专班、“电力机车运用与检修(电客车司机方向)”委培班、跨区特长生,录取工作由宁波市教育考试院和宁波市教育局职成教处共同负责。
中考分数公布后,区内职业学校录取分二批次采用自主招生和志愿填报相结合形式。
(3)第一批次录取:采用自主招生,即不报志愿、考生与职校双向选择录取的办法。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凭准考证和户口本直接与职校联系录取事宜,由职校确定是否录取,直至满额。通过自主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填报其他学校志愿,其他学生仍需填报志愿。
(4)第二批次录取: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后仍有学额的专业,按“志愿优先”原则进行统一批次投档录取。根据考生的第一志愿投档,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若第一志愿不足,则录取第二志愿。
4.录取安排
整个高中段录取工作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按考生报考志愿、考分,根据录取原则办法统一录取;第二阶段,考生与学校双向选择,未被录取的考生持准考证和中考分数证明单,在中招办规定的时间内,向尚有学额的学校报名,由各招生学校择优录取,并报区教育局普教科审核备案。
5.2019年高中段招生有关加分规定按转发《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9年宁波市直属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项目的通知》和《关于公布2019年宁波市直属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项目的补充通知》(奉教〔2019〕67号)文件精神执行。各类加分对象必须填写《2019年宁波市奉化区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考生登记表》,并提供原始证件和复印件,报区教育局普教科审核。
五、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中学招生办公室,由周永龙同志任主任,刘捷、陈鲁焕、孙和国同志任副主任,任利其、王锡权、夏如君、邬培达、周道义、张晓军、江平同志及各高中校长为成员,具体指导初中和高中段招生工作。
各考点应建立相应的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由当地镇(街道)有关领导任组长,考点主考任副组长,副主考及有关人员为成员。
六、注意事项
(一)高中段招生工作政策性强,社会涉及面广,关系到千家万户。因此,各高中和初中学校一定要依靠当地党委政府、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和广大教职员工的支持和配合。要加强招生工作的宣传力度,妥善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特别是要把今年中招政策中调整的情况向学生和家长讲清讲透。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安排招生,未经计划下达部门审核同意,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计划,区教育局将在电子学籍中设定每所普通高中最大招生人数,坚决制止乱招生、乱办班、乱收费现象。举报电话:88588352。
(二)高中段招生工作环节多、任务重、难度大,准确性和要求高。各考点要层层落实、严格把关、环环紧扣,保证顺利完成中招考试任务。各初中要把考生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正确引导,致力于提高全体学生的整体素质,使每位考生找到自己合适的学校,着力提高全区初升高的比例,使更多的初中毕业生较好地受完十五年教育。
(三)高中段招生工作复杂、细致,各有关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各招生学校要正确把握宣传力度,不得诱导学生,不得到初中学校设摊招生,坚决杜绝乱招生现象。
(四)各校要坚持把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工作落实到实处,要面向全体学生;不得违反规定提前结束课程;不得在招生考试前重新分班;不得搞名目繁多的模拟考试;不得无视学生身心健康进行加班加点。
附件:1.2019年宁波市奉化区高中段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2.2019年宁波市奉化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中段学校就读申请表
3.2019年宁波市奉化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中段学校就读汇总表
4.2019年宁波市奉化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借考申请表
5.2019年宁波市奉化区高中段招生考试考生数、试卷袋数、试场数统计表
6.2019年奉化区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表
附件1-6.doc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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