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8月、9月重点优抚对象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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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宁波市民政局、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8月、9月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甬民计〔2019〕4号)文件精神,确定2019年8月和9月重点优抚对象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标准分别为124元和125元。经测算,我区需发放重点优抚对象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共计181710.00元,其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社会化发放28137.00元,区财政局下拨各镇(街道)发放153573.00元,列支在“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科目(详见附件)。请各镇(街道)于11月22日前完成发放工作。
附件:宁波市奉化区2019年8月、9月重点优抚对象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表
宁波市奉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
2019年10月31日
附件
| 宁波市奉化区2019年8月、9月重点优抚对象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表 | ||||
| 奉化区 | 单位:元 | |||
| 编号 | 单位 | 总人数 | 总金额 | 备注 | 
| 1 | 溪口镇 | 176 | 43824 | |
| 2 | 大堰镇 | 27 | 6723 | |
| 3 | 裘村镇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奉化政策 > 奉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fenghuaqu/fenghuaqutuiyijunrenshiwuju/2019/1113/26025.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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