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8月、9月重点优抚对象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宁波市民政局、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8月、9月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甬民计〔2019〕4号)文件精神,确定2019年8月和9月重点优抚对象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标准分别为124元和125元。经测算,我区需发放重点优抚对象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共计181710.00元,其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社会化发放28137.00元,区财政局下拨各镇(街道)发放153573.00元,列支在“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科目(详见附件)。请各镇(街道)于11月22日前完成发放工作。
附件:宁波市奉化区2019年8月、9月重点优抚对象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表
宁波市奉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
2019年10月31日
附件
宁波市奉化区2019年8月、9月重点优抚对象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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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区 |
单位:元 |
|||
编号 |
单位 |
总人数 |
总金额 |
备注 |
1 |
溪口镇 |
176 |
43824 |
|
2 |
大堰镇 |
27 |
6723 |
|
3 |
裘村镇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奉化政策 > 奉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fenghuaqu/fenghuaqutuiyijunrenshiwuju/2019/1113/26025.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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