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奉化市国土资源局2013年“三思三创”活动和“阳光国土”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朗读
各科室、事业单位、国土所(分局):
我局围绕中心工作,制定下发《奉化市国土资源局2013年“三思三创”活动和“阳光国土”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请各部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奉化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4月10日
奉化市国土资源局2013年
“三思三创”活动和“阳光国土”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2013年“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土资党发【2013】15号)、《关于“阳光国土”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和《2013年奉化市“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我局2013年“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阳光国土”三年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围绕抓教育、转作风、破难题、促发展、惠民生,以扎实开展“改革创新年、基层基础年、完善提升年”为抓手,循序渐进、突出重点、统筹协调,积极推进“创阳光品牌,建满意国土”,稳步开展“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阳光国土”三年行动,实现内部管理规范、行政审批高效透明、耕地保护切实有效、干部队伍勤政廉政、干群关系协调和顺、服务群众积极主动、群众满意度有明显提升,考核考评保位争先,节约集约工作、低丘缓坡开发利用、信息化等工作走在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思想教育活动。
1、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把广大人民团结凝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下”的要求,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想干事干成事的工作激情,攻坚克难创一流的进取拼劲,为国土资源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责任部门:办公室、纪检室)
2、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根据宁波市局和奉化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评价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端正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部门形象。(责任部门:办公室、纪检室)
3、开展形势任务教育。围绕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深入分析国土资源管理所面临的困难,进一步增强改革创新的紧迫感责任感,深化行政审批和管理体制改革,简政放权,理顺关系,建好队伍。(责任部门:行政审批科、办公室)
4、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主题,着力开展廉洁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加大身边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开展“三进三上”、“六个一”等廉政文化教育活动,营造廉政氛围。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教育与业务培训的交融结合,分层分类实施教育,使廉政教育更加贴近干部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责任部门:纪检室、办公室)
(二)深入开展“创业创先作表率”活动
1、深化推进领导干部“三服务”活动,在克难攻坚、加快发展上作表率。深化领导干部服务重大工程项目、重点企业、农村基层组团攻坚“三服务”机制,广泛动员领导干部深入开展“重大工程会战攻坚”、“重点项目联系服务”、“无会周下基层”、“企业服务周”等活动,加快推进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扶持一批重点企业。(责任部门:耕保科、行政审批科、办公室)
2、建立完善“干事对账”工作机制,在自我加压、提高效能上作表率。建立完善“干事对账”工作机制,要求全系统领导干部对照年度工作任务部署,因地制宜,把每季度工作完成情况,利用各种形式自下而上逐级进行报账,即科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报账,分管领导向党委主要领导报账,党政主要领导向全体干部职工报账。上报账目经单位内部公示后,记入“干事对账”档案,作为领导干部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责任部门:纪检室、办公室)
3、大力开展“对标进位”活动,在务实奋进、创先争优上作表率。全面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争先进位履职承诺活动,围绕本地本单位或本人岗位职责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及薄弱环节,梳理制订一条以上创业创先项目,并提出年度工作争先进位目标。(责任部门:纪检室、办公室)
(三)组织开展“惠民利民”专项行动
1、征地拆迁阳光公正。针对《土地管理法》将修改、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可能大幅提高的大背景,结合我市区片综合价调整,积极研究探索,谋划方法措施,既保障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又维护用地单位合法利益。开展“三改一拆”工作,按照“阳光拆迁”的要求,公开信息,规范流程,接受群众监督,营造“公平、公正、公开”和谐拆迁氛围,做好旧住宅区改造(惠政一号地块)、旧厂区改造(城北、溪口宾馆以北、尚田永升、中山区块)、旧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等工作。(责任部门:统征所、拆迁所、法规科、监察大队)
2、淘汰落后产能推进“腾笼换鸟”。完善产业用地政策,支持积极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土地开发利用,盘活存量土地,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不予批准新增用地。(责任部门:耕保科、地籍利用科)
3、完善解决历史遗留土地问题。建立工作班子,摸清底数,形成项目数据库,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分阶段实施方案,强力推进二次开发。按照张文杰书记对我局《关于完善解决历史遗留土地问题的探讨》的批示,认为“这是一次重大政策机遇”,要求部门协调“研究把握好机遇,实现转型升级发展推动历史问题解决”,抓好落实工作。(责任部门:地籍利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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