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奉化市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朗读
各镇(街道)、市有关部门“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奉化市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奉化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5月9日
奉化市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城市化进程,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促进城市功能区块建设和转型升级,实现我市城市改造建设的统筹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宁波市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三改一拆”城中村改造工作。为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第十三届二次全会、宁波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根据“六个加快”和创建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以及社会主义“四好示范区”的总体部署,按照“综合统筹、属地为主、上下联动、分类整治、强势推进、拆建同步”的工作要求,区分轻重缓急,分批分类推进,全面开展“三改一拆”专项行动城中村改造工作,改善城镇形象,优化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奉化。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为主、落实责任。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城中村改造工作以各镇(街道)为主,分级负责,全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各镇(街道)作为责任主体,负责本区城中村改造资金筹措、方案制定及具体实施工作;市级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做好统筹协调、制订政策、指导服务、监督考核等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推进机制。
(二)统筹谋划,科学改造。要根据城市建设规划,合理确定改造范围。要与依据城市功能区块,产业布局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各类基础改造和重大项目建设相联系、相整合,合理编制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要着眼可持续发展,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有重点、分阶段的开展城中村改造。杜绝大拆大建和城镇化建设雷同化,创建有地方特色的城中村改造。
(三)保障民生,和谐发展。正确处理城乡建设发展与被改造群体的利益关系,统筹兼顾,协调和谐。开展阳光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建立健全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等长效机制和督查机制,切实维护被征地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工程质量建设,加大安置房质量管理力度,落实责任,专人把关。要充分保障城中村改造工作中群众对征地拆迁政策适用,安置房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
三、目标任务
以市区五个街道和溪口镇城中村为重点,同步推进其他各镇的城中村改造工作。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城中村实施全面改造。至2015年末,我市城中村改造拆迁工作计划拆迁房屋建筑面积71.42万㎡,拆迁户数8045户,企业120家,竣工安置建筑面积114.27万㎡的任务,争取全面完成东部新城区块城中村改造,基本完成全市范围城中村改造,使居住环境、管理秩序、文化设施等方面与城市品位深度融合。
四、组织机构
按照“上下联动,属地负责”的原则,建立市、镇(街道)两级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机制,构建全市范围内的城中村工作网络体系。在市“三改一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城中村改造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全市城中村改造的调查摸底、任务分解、数据统计、指导协调、跟踪督查和评价考核工作。市级其他部门按照市“三改一拆”专项行动方案明确的分工及单位职责做好指导服务配合工作,各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单位,负责辖区内城中村改造的具体推进工作,并做好进度报道、台账建立、档案管理与日常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制定方案(2013年3月--4月底)
1.调查摸底。各镇(街道)加强工作部署。对辖区内城中村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底数,掌握现状。统计城中村数量,以村为单位调查土地现状、居住人口户数、住宅和非住宅建筑面积,测算改造成本,建立相应数据档案。
2.明确目标。在调查目的的基础上,确定改造范围,明确三年改造目标任务。已经确定改造的村,抓紧做好专项规划编制和调整工作。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奉化政策 > 奉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fenghuaqu/fenghuaquguotuziyuanju/2018/1116/176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