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大门镇人民政府:
林晓星,男,本县大门镇人,年1月17日出生,2002年12月应征入伍,2004年12月退伍,服役期间患精神分裂症,经解放军第九二医院鉴定评残和解放军73111部队后勤部卫生处批准为病残六级(持残疾军人证),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和《洞头县民政局、洞头县财政局关于建立洞头县在乡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洞民优[2005]31号)文件规定,享受在乡六级病残抚恤等有关待遇,并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其经费列入2007年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