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县各有关单位:
目前已经进入雷灾多发季节,我县又处于雷灾多发地区。每年都会有因雷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消除企事业单位、学校、金融机构等单位易燃易爆场所、建筑物等防雷安全隐患,切实把防雷减灾工作落到实处,有效地控制和减少雷击事故,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现决定在全县集中开展一次防雷电灾害专项大检查。为此,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 防雷电灾害专项大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
本次专项大检查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浙江省雷灾防御和应急办法》、洞政办发〔2007〕49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和本县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提高对防雷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好防雷关,切实落实防雷安全工作的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杜绝责任事故发生。对投入使用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检测每年一次,易燃易爆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
二、 检查范围和目标
(一)检查范围
1、在建、已建高层建(构)筑物:如办公大楼、公寓楼;水塔、烟囱;重点古建筑等。
2、易燃易爆场所:油库、加油站、充气站、石油液化气储备站(库)、油品和液化气经销点;弹药库、炸药库(厂)、烟花爆竹厂;粮食仓储库、药材库、各类酒精和石油产品库;制药厂、酒厂、化工厂、氮肥厂、乙炔厂、氧气厂;各类仓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