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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洞头县教育局文件
洞教基〔2007〕90号
洞头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学力相对较弱的后30%学生质量监测的实施方案
各中小学: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关注学力相对较弱学生,推进教育公平,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学力相对较弱的后30%学生质量监测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促进基础教育公平、均衡、和谐发展,提升学生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工作意义
关注学力相对较弱的后30%的学生,是提高教育质量的重点和突破口,是实现教育公平公正的有效载体,有利于传统评价制度的改革,构建与素质教育相适应的并与新课程理念相符合的现代教育评价制度。各校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抓紧抓好这项工作,立足促进每一位学生的共同进步,决不放弃任何一位学业有困难的学生。
三、工作步骤
2007年,启动工作。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宣传动员大会,重点要做好后30%学生的统计分析工作,并将结果予以公布。树立典型,榜样引领,广泛宣传工作成效突出的学校。
2008-2009年,改革和完善学校质量监测和评价办法,将后30%学生人数比例情况作为对学校综合评价的一个重要内容,与保送生、定向生分配名额挂钩,作为学校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并将此列入对学校和校长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规范办学行为。
1. 规范教育教学行为,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学校每学期要制订合理、科学的课程实施计划,包括课程门类、课时分配、课程总表、作息时间表及课程实施要求与评价建议等内容。
2. 学校要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不能以各种名义在校内分设重点班、非重点班和实验班。
(二)建立“帮教助学”制度。
各学校要建立学力相对较弱的学生“帮教助学”制度,要从起始年级开始以班级为单位,以班主任为责任人,掌握学力相对较弱学生的动态情况,并予以特别关注。倡导教师分学科建立学力相对较弱学生档案,鼓励教师进行个案研究,做好学力相对较弱学生个别辅导工作。各校要制定学力相对较弱的学生“帮教助学”方案,要明确提出工作目标与措施、对象与内容、形式与方法、时间与地点。重点抓好学力相对较弱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方法的转变,帮助、引导其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展目标,树立信心。
(三)加强常规管理。
按照《温州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开展“教学规范达标”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积极开展“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质量测评”等四项教学规范达标活动。贯彻落实《洞头县学校目标考核教学常规检查细则》,重点抓好教师的教学常规和学生的学习常规。
(四)推进教学改革。
1.要主动关心帮助学力相对较弱的学生,努力创设适应每一个学生发展的教育教学模式。要以先进的教育理念指导教学,大力倡导探究式、讨论式和自主式等教学形式,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要特别关注学力相对较弱学生的课堂表现,采取积极鼓励的方式,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