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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县国家税务局文件
洞国税政〔2008〕21号
洞头县国家税务局关于确认2008年度免征增值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名单的通知
洞头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根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财政厅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浙国税〔1999〕97号、浙财税政〔1999〕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以及洞头县财政局的确认意见,现对你公司《关于要求确认洞头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免征增值税的报告》(洞粮储〔2007〕3 号)作如下回复:同意将洞头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列入2008年度免征增值税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名单。
二OO八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