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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洞安委〔2014〕1号
洞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春节前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检查的范围是全县所有行业领域。重点突出油气化工输送管道、交通运输与旅游、居住房屋出租和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和涉氨制冷企业、建筑施工、高层楼宇与旧住宅楼、矿山、危化品与烟花爆竹、渔业船舶、学校、食品安全等十大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治。
二、重点检查内容
1.油气化工输送管道:重点检查和解决管道底数不清、安全间距不足、管线交叉、违法占压、日常维护不到位等问题,努力消除各类油气化工管道安全隐患。
2.交通运输和旅游安全:重点检查和解决道路交通、渡口渡船、砂石运输船和已开发经营的风景旅游区、星级宾馆(酒店)、旅行社、旅游车船等安全隐患和客运企业监管、非法营运问题,严厉查处和整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3.居住房屋出租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和解决出租房安全隐患和人员密集场所合法性、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建筑消防设施不足或损坏、安全出口和通道不畅以及人防工程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实消防安全工作措施。
4.特种设备和涉氨制冷企业:重点检查和解决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以及气瓶非法违规充装和检验、涉氨制冷企业证照不齐、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事故隐患等问题,严格查处和整治一批违法违规行为、一批无证在用设备、一批无证作业人员、一批重大事故隐患。
5.建筑施工:重点检查和解决地下开挖工程、模板支撑架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和管理不规范、洞口临边防护不到位等问题,加强露天基坑开挖、深基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等措施。
6.高层楼宇与旧住宅楼:重点检查和解决房屋结构和功能改变、消防和避雷设施安全隐患、外墙悬挂物治理困难等问题以及电梯、用电、用气、用水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7.矿山、危化品与烟花爆竹:重点检查和解决设备设施、运输环节、仓库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重大危险源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不到位、非法经营储存、非法开采、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等问题,加强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严厉打击矿山、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企业非法违法行为。
8.渔业船舶:重点检查和解决涉渔“三无”船舶、渔船船证不符、安全设施设备配备不足、出海作业编组编队和救助系统不符要求以及违章搭客、载客等问题,严厉打击擅自改变作业类型、超抗风力航行、超定员等违规捕捞生产经营行为。
9.学校安全:重点检查和解决学生交通、校舍消防和基础设施设备、非法办学机构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学校周边和饮食安全问题,着力改善校园教学安全环境。
10.食品安全:重点检查和解决禁限用农药使用、米面制品非法添加剂、重大传统节日餐饮安全、私屠滥宰、屠宰销售注水肉和病害猪肉等问题,严格整治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等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
三、检查方式
此次安全生产检查从1月17日开始至1月26日结束,采取企业自查和政府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街道(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春节前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县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由县政府领导带队,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具体督查时间由各组组长自行确定。
四、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