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大生态县建设步伐,根据《洞头县2005年度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洞头县2005年度生态县建设目标责任书》的相关要求,县生态办对各乡镇上报的生态村创建单位进行了确认。为了更好地完成生态村的创建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此次确认的生态创建村共25个,其中北岙镇7个、东屏镇7个、大门镇4个、元觉乡3个、霓屿乡2个、鹿西乡2个。创建村中拟创建市级生态村的10个。具体创建村名单见附表。
2、各乡镇应按照公布的名单对创建村进行指导、督促,制定创建计划,落实创建任务,做好年度的迎检准备。生态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生态村创建的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