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洞头区 > 正文

大政发〔2014〕48号大门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门镇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29 洞头区 收藏
朗读
 
 
 
 
 
大政发〔2014〕48号
 
 
大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门镇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各城乡社区、村居,机关各科室、镇属各部门站所:
现将《大门镇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洞头县全民参保登记个人信息登记(核对)表
          2.大门镇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推进计划表
 
大门镇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8日

大门镇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切实落实社会保险制度和参保人群全覆盖,高效、精准推进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加社会保险,促进我镇社会保险全覆盖目标的实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个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登记核查和规范管理,建立大门镇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和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制定登记信息数据动态管理机制,并实时更新,确保可准确查阅已参保人员和未参保人员的信息,为实现全民参保提供科学决策依据,促进本镇户籍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应保尽保。具体到2014年底,全镇全民参保登记率要达到95%以上,2015年3月底前要全面完成调查登记工作,2015年10月底前要建立登记信息数据动态管理机制。
二、主要任务
全民参保登记(核对)的对象是本镇户籍人员。入户登记(核对)内容为本镇户籍人员的基本信息、就业状况、社会保险参保现状等(见附件1《洞头县全民参保登记个人信息登记(核对)表》)。具体要完成以下任务:
(一)按照全省统一的标准,以目前覆盖人员最多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基础,整合城乡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信息,进行筛查比对、数据整理、入户调查工作,确保参保登记(核对)信息的规范和准确。
(二)根据全省全民参保登记(核对)指标体系,制定符合我镇标准的统一登记(核对)指标项和数据技术标准。
(三)建立大门镇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开发全镇统一的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镇各类社会保险已参保和未参保人员信息登记(核对)动态管理。
(四)做好该系统与发改、经信、教育、公安、民政、财政、计生卫生和法院等相关业务系统的对接,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
三、实施步骤
全民参保登记(核对)工作,采取上下结合、先进行数据比对、再进行登记(核对)的递进方法。首先对已有的信息,社保经办机构经过清理比对后直接确认;其次是对缺失错误的信息,通过基层平台补录改登,完成确认;最后是重点入户调查确认,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并实现全县、全市、全省联网和动态更新,具体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4年9月中旬-2014年9月底)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必要的动员,制定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系统改造和数据准备阶段(2014年10月-2014年11上旬)
建立人口全民参保登记制度,记录所有户籍人员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情况,及时动态更新参保信息。对原有人口资源系统功能进行改造,完善人口参保登记业务流程。针对原有系统数据查询、内外网数据交换等查询响应时间过长问题,对原现有技术平台的处理性能进行升级改造,提升系统处理能力。
统筹协调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采集全镇户籍人员基础信息,包括全镇户籍人口的所在村居、人员姓名等基本信息,建立我镇户籍人口数据库,确保系统数据准确。根据全省全民参保登记(核对)指标体系,结合我镇业务数据实际情况,确定我镇全民参保登记(核对)指标项。
将我镇人口资源数据与社保信息系统参保数据进行比对,比对结果上传到省级数据库,产生我镇省内县外异地参保人员信息,并与人力社保部门交换联网数据进行比对,产生我镇省外参保人员信息,最后生成我镇未参保人员名册并生成需要入户登记(核对)的人员信息。
(三)入户登记核对阶段(2014年11中旬-2015年3月底)
召开动员会议,明确全民参保登记的目的、意义和方法步骤,安排部署登记工作。组织各村居(社区)登记工作人员进行全民社保登记(核对)入户调查业务培训,对信息登记表项目进行认真讲解,确保每位登记员明确各项登记指标的要求,准确掌握登记内容、范围、要求和工作流程。
入户调查前进行数据再次比对,生成应保未保人员名单及信息缺失或错误的已参保人员名单,统一发放到村居(社区),由村居(社区)编制花名册,按照《洞头县全民参保登记个人信息登记(核对)表》的指标项,入户逐个登记(核对),填写登记(核对)表,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真实准确地反映登记对象的个人详细情况,并做好调查数据的录入和整理。我镇劳动保障所对登记资料质量进行抽查、复核,确保登记数据的完整、准确。
(四)数据库建立阶段(2015年4月-2015年5月底)
各村居(社区)按照《全民参保登记表》要求,录入调查、登记(核对)信息,社保经办机构对录入的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建立完整的“洞头县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
(五)管理机制完善阶段(2015年6月-2015年10月底)
对“洞头县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进行系统自动更新、人工动态调查录入,实行动态管理。各村居(社区)对本辖区登记(核对)信息数据采集后,实行动态维护。登记对象因死亡、户籍迁移或参保情况变化等需变更登记信息的,应按照申报、审核等规定程序及时变更,形成实时动态数据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基础工程和系统工程,且任务重、时间紧,各村居(社区)、各有关部门站所必须高度重视,通力合作,协同推进。镇政府成立镇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由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劳动保障所、教育办、民政办、经济发展办、计生办、派出所、法庭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劳动保障所),负责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
(二)强化部门合力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增进共识,大力保障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积极推动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为全民参保登记夯实工作基础。镇劳动保障所要负责制定全镇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经办规则、数据比对整理规则,负责信息系统改造和数据上下交换、沟通,负责全镇全民参保登记(核对)工作的培训和对各村居(社区)的技术指导;大门派出所要提供我镇所有人口基础数据信息,定期与社保部门做好数据更新衔接;镇民政办提供特殊人群数据信息;镇教育办提供在校生数据信息,大门法院要提供服刑人员数据信息;镇经济发展办要加大经费保障。各村居(社区)要将全民参保登记(核对)工作任务纳入本村重要议事日程,投入必要的人力、精力,镇劳动保障所负责对村居(社区)协管员的动员、管理、监督工作;协助县社保经办机构开展培训、宣传并及时上报工作进度。各村居(社区)协管员负责入户调查、整理入户调查资料、调查数据的录入、人员动态变化的日常维护等工作。
    (三)加大督查宣传
镇考核办要加大对该项工作的跟踪督查,适时通报,确保各村居(社区)加快工作进度。各成员单位要加大政策的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印发宣传手册、基层宣讲会等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将社保参保扩面与全民参保登记有效结合,使社会保险政策家喻户晓,营造起全民积极配合登记调查、踊跃参保的良好氛围。
 
 
 
 
 
 
 
 
 
 
 
 
 
 
 

附件1
洞头县全民参保登记个人信息登记(核对)表
             乡镇(街道)
              村(社区)
 
 
 
填表人签名:
填报日期:
 
 
序号
户号
 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出生年月
民族
户口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就业状态
个人身份
参保情况及参保地
备 注
签名
单位
名称
单位
类型
养老保险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洞头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dongtouqu/20210529/102753.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