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大政函〔2015〕32号
大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要求对大门镇豆岩村朱荣飞屋后崩塌勘查暨治理工程立项的函
县发改局:
大门镇豆岩村朱荣飞屋后崩塌的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1°06′38″,北纬27°58′57″。2014年8月20日发生崩塌,崩塌物块石大小一般0.3-0.6m,最大3m,方量约40m3,房屋墙角被砸出小洞,直接威胁朱荣飞等3户9人生命财产。潜在崩塌方量约150m3,严重威胁到前缘房屋的安全。因此,需对该段边坡进行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2015年3月21日,大门镇政府委托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地质环境研究院承担对朱荣飞屋后崩塌勘查与设计任务。2015年4月17日,镇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并邀请相关专家召开大门镇豆岩村朱荣飞屋后崩塌勘查暨治理设计审查会,经现场踏勘,设计文本通过审查,概算工程总投资55.033万元,治理工程采取“重力式浆砌块石挡墙+削坡+锚喷”的治理方案,工程资金由县财政拨款。鉴于此,恳请贵局对该治理工程予以立项为盼。
专此函告
附件:1.《温州市洞头县大门镇豆岩村朱荣飞屋后崩塌勘查暨治理设计文本》
2.《关于印发洞头县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洞政办发〔2015〕22号)
大门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0日
(联系人:叶际松,联系电话:13806815061。)
大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5年6月10日印发
附件2
洞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洞政办发〔2015〕22号
洞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洞头县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
通 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洞头县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洞头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一览表
洞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3日
洞头县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洞头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8-2015)》,结合我县实际,编制本方案。
一、全县地质灾害现状和防治重点
截至目前,全县仍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4处(北岙街道10处、大门镇8处、东屏街道5处、元觉街道3处、霓屿街道5处、鹿西乡3处),灾害隐患类型有滑坡、崩塌、泥石流等三种,分别为17处、16处和1处,受隐患威胁的人员为379人。主要因强降雨或持续降雨,以及不规范工程活动等所致。防灾任务繁重,形势严峻,尤其需要明确重点、统筹推进。
(一)重点防范时段和类型
每年5月—9月的汛期,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期,尤其是台风暴雨或强降雨期间以及暴雨停止后48小时内,更是必须高度重视的时段。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类型为滑坡、崩塌、泥石流。
(二)重点防治区
1.地质灾害主要易发区。滑坡、崩塌灾害易发区主要分布在北岙街道的擂网岙村、风门村、小长坑村、海霞村、大王殿村等,大门镇的小门村、美岙村、豆岩村,东屏街道的垄头村、松柏园村、大北岙村,霓屿街道的布袋岙村、下郎村、郎等村和鹿西乡的鹿西村、东臼村。
2.重要交通干线、山区公路沿线。重要交通干线主要有五岛沿线、乡村级公路,由劈山削坡修建而成,存在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大门公路沿线、霓屿通村公路、环岛公路隔头段、海霞村胜利岙路段等,为地质灾害易发区,存在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需要重点防范。
3.切坡建房所形成的人工边坡。我县的滑坡和崩塌灾害大都为人工开挖边坡引发,群众切坡建房所形成的人工边坡是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在长时间降雨或强降雨时易发生滑坡、崩塌地质灾害,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4.重点矿山。我县数量众多的大门花岗岩露采矿山和废弃矿山,以及全县各个料场存在矿渣乱堆放和废弃矿山宕口为滑坡、崩塌易发区。
各街道、乡镇、工程建设指挥部和相关部门要落实专人,加强监管,做好汛期前和汛期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
(三)重点防范点
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的规模、稳定性和危害程度,本年度确定3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详见附件)。
二、主要任务
(一)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工作。梅汛期和台汛期是我县地质灾害集中突发时期。在主汛期到来前,各街道、乡镇和国土资源、住建、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要对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内的城镇、道路、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区、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和监测责任。汛期,各街道、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和抢险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坚持汛期值班,加强应急值守。一旦出现险情灾情,要及时启动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立即开展应急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发生或灾情扩大。要及时动员和组织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地质灾害险情未消除前,被转移人员不得擅自返回。
(二)加强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重点要加强基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预案和队伍等应急体系建设,健全灾前应急准备、临灾应急防范和灾后应急救援等应急处置与救援系统,确保行动一致,反映迅速。各街道、乡镇特别是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街道、乡镇,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指挥机构,编制和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防治守则,并细化预案内容。对重点防范地质灾害隐患点,当地街道、乡镇、村(居)委会要编制包含灾害特征、监测内容、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险情发生时受威胁群众的撤离信号和路线、安置场所等内容的单点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各街道、乡镇和国土资源、教育、公安、民政、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卫生、气象等部门要组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对地质灾害监测员应急能力的培训,配发必要的简易监测工具和通讯、报警等应急装备。
(三)巩固群测群防,创建高标准“十有县”。群测群防是目前预防地质灾害最有效的手段。各街道、乡镇和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创建高标准“十有县”(即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的标准。要通过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发放防灾明白卡等形式,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要加强对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员的指导与培训,改进监测技术手段与方法,逐步提高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水平。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行政村(居)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街道、乡镇和村(居)要全面落实相关责任人和监测人,并向社会公布。
(四)加快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各街道、乡镇应严格按照《洞头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8-2015)》和本防治方案的要求,加快对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制定治理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县国土资源局要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与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防止出现安全事故,保证治理经费专款专用,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消除或减轻危害。各街道、乡镇应按各自制定的治理计划做好治理资金的筹措,确保治理任务完成。
(五)做好重点隐患点巡查与监测。全面落实《洞头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8-2015)》确定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监测任务,加强和提高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工作能力。紧密结合防灾需要,开展对那些具有较大危害的地质灾害隐患体的监测、巡查指导、预测预报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要加强对监测人和有关防灾责任人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各街道、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巡回检查,督促相关责任人做好监测预警,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
(六)加强新农村建设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管。各街道、乡镇要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在进行村镇规划、新村选址、移民迁建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时要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确需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集中居民点、重要工程设施建设的,必须按《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村庄规划时,必须依法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为保证农民建房过程中地质环境安全,县国土资源局应免费对拟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建房的农民宅基地逐一进行地质调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质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工程建设安全,各街道、乡镇和相关部门必须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加强对地质灾害工作的领导,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当作“加快同城发展,建设海上花园”的重要内容。要以“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投资”以及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将地质灾害安全隐患降低到最小程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对不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的建设单位,对在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的责任单位,对侵占、损毁、损坏地质灾害监测设施或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二)认真履行职责。各街道、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加强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力度。县国土资源局要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能;县住建局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城市规划和重大工程建设规划时,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县农林水利局要认真做好水库周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防地质灾害危及水库安全引发次生灾害;县交通运输局要认真做好公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隐患路段要设立醒目的警示牌,提醒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加强汛期巡查。汛期来临前,各街道、乡镇要组织对本辖区所有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和交通沿线进行检查,对地质灾害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做出分析评价,提出具体可行的防范意见和防灾减灾措施。汛期来临时,各街道、乡镇要加强对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切坡建房点和乡村公路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要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的建设,凡是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基层组织,应设立地质灾害监测员,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检查防范工作。县国土资源局在汛期前应对各地群测群防网络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县住建、农林水利、交通运输、电力、旅游和教育等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在汛前和汛期加强对水库周边、公路沿线、风景区、电力、校舍等建成或在建的基础设施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县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
(四)认真执行治理“三同时”制度。各街道、乡镇和有关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地质灾害治理“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县国土资源局要对地质灾害治理“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中提出的各项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对于不执行地质灾害治理“三同时”制度的单位或个人,要发出整改通知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将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五)加强宣传普及。各街道、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法律和科学知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宣传和科普宣传。在“世界水日”、“气象日”、“地球日”、“环境日”、“土地日”、“国际减灾日”等特殊节日,进行全社会,特别是面向基层、面向农村的宣传教育,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增强公众地质灾害防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教育部门应加强中小学生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知识的培训,要加强对师生发现险情、避免危险、遇险逃生等地质灾害知识的教育培训。
县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报灾电话:63487933,传真:63470341。
洞头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一览表
编号 | 街道乡镇 | 行政村 | 具体地点 | 灾害类型 | 规模(m3) | 威胁对象 | 防灾责任人 | 监测人 | 管理等级 | |||
人数 | 姓名 | 职务 | 手机 | 姓名 | 手机 | |||||||
1 | 北岙街道 | 擂网岙村 | 擂网岙村倪建华~倪庆成屋后 | 崩塌 | 150~200 | 20 | 赵海山 | 街道主任 | 13858836188 | 倪建武 | 13968906277 616277 | 次重点 |
2 | 北岙街道 | 擂网岙村 | 擂网岙村擂门路2号韩玉书 屋后 | 崩塌 | 100~120 | 15 | 赵海山 | 街道主任 | 13858836188 | 倪建武 | 13968906277 616277 | 次重点 |
3 | 北岙街道 | 海霞村 | 海霞军事主题公园至胜利岙自然村公路主干道中部 | 崩塌 | 60~80 | 过往 行人 | 赵海山 | 街道主任 | 13858836188 | 郑华端 | 13868351179 661179 | 重点 |
4 | 北岙街道 | 柴岙村 | 城北路977弄10号李国来屋后 | 滑坡 | 100 | 3 | 赵海山 | 街道主任 | 13858836188 | 郑华端 | 13868351179 661179 | 次重点 |
5 | 北岙街道 | 大王殿村 | 大王殿村兴港东路88号 吕雷屋后 | 崩塌 | 50 | 5 | 赵海山 | 街道主任 | 13858836188 | 林加欣 | 13868350002 620002 | 一般 |
6 | 北岙街道 | 大王殿村 | 大王殿村兴港东路90号张孚奖屋后 | 崩塌 | 100 | 4 | 赵海山 | 街道主任 | 13858836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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