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大政函〔2014〕2号
大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要求将2013年度税收分成调整为一般
公共服务等支出指标的函
县财政局预算局:
为切实做好预算执行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我镇2013年度预算税收分成中的300万元分解为如下指标,望贵局依此指标及我镇相关用款申请拨付,以保障我镇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4.23万元,其中:人大事务3万元,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201.23万元(年终目标考核奖、领导干部奖、基层工作奖等),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
二、公共安全(禁毒工作经费等)16万元;
三、教育(基础教育奖励慰问)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