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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发〔2014〕45号
大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4年大门镇体育系列活动竞赛
规程》的通知
各城乡社区、村居,镇属各部门站所:
为了进一步推进全民健身运动,深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丰富我镇群众业余文化生活。镇政府决定将《2014年大门镇体育系列活动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认真做好组队参赛工作。
附件:1.自行车慢骑比赛规程
2.登山比赛规程
3.五人制足球比赛规程
大门镇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5日
附件1
自行车慢骑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2014年9月中旬。
二、比赛地点:大门镇中心小学。
三、主办单位:大门镇人民政府。
四、参加单位:各村居、镇属各部门站所。
五、参加办法: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运动员男女各2人。
六、运动员资格
(一)身体健康,户籍关系或工作关系在大门镇范围内的公民,均可代表村居、企事业单位参加比赛。
(二)运动员年龄男18-55周岁、女18—50周岁,运动员必须要持有二代居民身份证。
(三)年满十八周岁的在校生,可代表原户籍所在村居参加比赛,但不能参加单位比赛。
七、比赛办法:分村居组和镇属各部门站所组进行比赛。
八、录取名次:男女组各取前八名。
九、比赛规则:
(一)赛道:30米长,1米-1.2米宽直道。
(二)自行车慢骑比赛方法:
1、比赛使用的自行车自备(规格不得小于24寸),性能良好。
2、当裁判发出比赛信息后,参赛运动员支撑脚立即离地(否则判失误),在各自行车道内进行,当自行车后轮压在终点线时,比赛结束。
3、参赛选手在比赛中,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触及地面,车的前轮和后轮不得触及左右两侧的车道线,违者判失误。
4、凡被判失误的运动员均自行退出比赛,不计比赛成绩。
十、报名和报到
1、各参赛单位请于比赛前3天将运动员名单报送至镇社会与保障办(联系人:王尧坚,联系电话63455229),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2、各代表报到时间上午7:30,比赛时间7:45至11:30。
十一、参赛经费:各单位参赛经费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