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大政函〔2014〕27号
大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朱余财建设用地批准书的批复
大门镇兰湖洞居民委员会:
你居《关于撤销朱余财建设用地批准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收回你居朱余财座落在大门镇兰湖洞居(建设用地批准号:洞土建字2013-002-01-202)99.94m2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后土地使用权归你村集体所有。
附件:1.建设用地批准书
2.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3.收回土地使用权报告
4.撤销土地使用权申请
5.撤销朱余财建设用地批准书批复
6.土地使用权收回实地踏勘表
7.规划许可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