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大政函〔2014〕63号
大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申报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中央资金
财政结算项目的函
县农林水利局:
根据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和设施农业设备补贴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农计发〔2013〕8号)文件要求和县农林水利局、财政局《关于印发洞头县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洞农林水〔2014〕45号)文件精神,我镇认真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大力推广新式农机具,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取得实效。现决定申报大门镇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中央资金财政结算项目,请贵局予以核拨为盼。
特此专函
附件:大门镇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中央资金结算汇总表
大门镇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4日
(联系人:林春刚,联系电话:13868873733。)
附件
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中央资金结算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元 | ||||||||||||||
序号 | 姓名/组织名称 | 机具品目 | 产品型号 | 生产企业 | 数量 | 销售价格 | 中央 资金 |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登记地址 | 联系电话 | 指标确认书编号 | 户号(组织不填) | 开户行 | 一卡通或银行帐号 | 经销商 名称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洞头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dongtouqu/20210529/102646.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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