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大政发〔2014〕51号
大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命名无传销社区(村)的通知
各城乡社区、村居:
今年以来,为有效遏制传销活动,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推进“平安洞头”建设,根据浙江省关于打击传销的工作要求和《洞头县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我镇全面开展了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命名下列25个社区(村)为无传销社区(村)。 希望被命名为无传销社区(村)的社区和村居切实转变观念,统一思想,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力度,在全县努力形成拒绝传销、举报传销、打击传销的浓厚氛围,为促进平安洞头建设再做贡献。
附件:社区、村居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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