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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发〔2015〕26号大门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守则》的通知

2021-05-29 洞头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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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发〔2015〕26号
 
 
大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守则》的通   知
 
各城乡社区、村居,镇属各部门站所:
现将《大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守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大门镇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5日

洞头县大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守则
 
为进一步规范大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乡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水平,特编制了本守则。
一、地质灾害现状
洞头县大门镇洞头县最大一个岛,属于海岛丘陵地貌,包括大门岛、小门岛等岛屿。大门岛陆域面积28.9平方公里,小门岛陆域面积4.63平方公里,下辖25个行政村(居)。户籍人口27073人。近年来,随着大门镇经济社会发展,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农民建房、低等级公路修建、低丘缓坡开发等工程活动的开展,人为引发地质灾害时有发生。据调查,全镇90%的面积为地质灾害易发区,全乡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0个,威胁65人的安全,潜在塌方规模4895立方;现有地质灾害重点巡查区5个,潜在规模3745立方,涉及34人。地质灾害防治任务较重。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浙江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精神,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镇人民政府作为基层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职责和法律地位,进一步理清县国土资源局、镇政府、村委会和群测群防员之间的职责关系。以点带面,切实提高全省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
(一)大门镇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
1工作总则。在洞头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镇长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镇其他班子成员实行挂点联区制度,对各自联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巡查区负责。实行点面结合、动态管理、预防为主、科学防范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原则。
2动态管理。配合县国土资源局、住建、交通、水利、教育等部门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划定地质灾害重点巡查区。组织开展汛前地质灾害排查,对排查后确定威胁消除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及时注销;根据人类工程活动或地质灾害隐患变化等情况,每年汛期前调整年度重点巡查区。注销地质灾害隐患点和调整重点巡查区须报县国土资源局核定。
3应急预案。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巡查区情况,编制大门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隐患点防灾预案,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4两卡发放。根据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隐患点防灾预案,制作并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明白卡标明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位置、类型、范围和受威胁对象,以及预警信号、人员撤离和转移路线、避灾场所、应急联系方式等。
5群测群防。做好辖区内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组织工作。确定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与有关村委会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状。
6预警宣传。及时将县国土资源局和县气象局联合发布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发送村委会、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和有关单位。会同县国土资源局定期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
7巡回检查。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巡查区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第一时间报洞头县国土资源局,并根据情况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8应急处置。组织地质灾害应急小分队,储备抢险救灾物资,落实避灾场所。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维护社会秩序,做好群众应急转移工作,必要时可强行组织撤离。
9工程治理。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隐患应急排险和工程治理项目;编制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方案,落实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安置工作,与群众签订搬迁安置协议。
10农民建房。在大门镇农民建房规划区危险性评估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农民合理选择建房区域,督促做好防护措施。
(二)村(居)委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
1.群测群防。按照镇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建立村级地质灾害巡查监测小组,协助镇政府确定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并与群测群防员签订工作责任状。
2.调查排查。协助县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调查排查工作。
3.巡回检查。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巡查区日常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监测记录,将巡查监测记录定期报乡人民政府。
4.应急处置。发生灾情或险情时及时向镇人民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上报情况,按照上级命令,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灾。危急时,直接组织群众迅速避灾自救。
5.政策处理。协助镇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政策处理和避让搬迁工程群众思想动员工作。
6.宣传教育。熟练掌握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中各项内容,通过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使受威胁群众熟悉避险明白卡中的各项内容。
(三)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工作职责
1.学习宣传。学习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知识,熟悉、了解、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巡查区情况,协助镇政府、县国土资源局进行防治知识宣传。
2.监测记录。定期开展巡查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
3.信息报送。定期向村委会报送监测记录,同时做好原始记录的保存。
4.应急处置。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发布预警信号,疏散危险区内群众,并协助政府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同时迅速上报灾情和险情。
5管理维护。负责对地质灾害监测设备和治理工程设施的管理和保护。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分工
姓 名
职务
工作职责
联系隐患点和
重点巡查区
联系电话
金威华
镇 长
全面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3738705158
王志敏
审批服务局局长
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豆岩、美岙、小门村隐患点
13858832699
苏友曦
党委委员
巡查排查、防治知识宣传培训
小门村隐患点
13868352678
陈献明
人大副主席
物资储备
小门村隐患点
18958916207
朱文杰
党委委员、副镇长
应急小分队
豆岩、美岙村隐患点
13867750909

五、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计划
月份
工 作 内 容
责任人
1—2
利用春节外出人员回归的时机,会同县国土资源局编制发放宣传材料,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
苏友曦
3
1、会同县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巡查区排查工作,调整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年度重点巡查区,并及时告知各有关村委会。2、修编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隐患点防灾预案,在镇政府和各有关村委会公布。
王志敏
朱文杰
4
1、检查发放明白卡。2、调整确定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与有关村委会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状。
金威华
王志敏
5—6
梅雨期间,组织开展巡查,发现险情,第一时间报告县国土资源局,并及时处置。
王志敏
7
1、对梅雨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小结,梳理存在的问题,再检查群测群防体系。2、组织应急演练。
王志敏
朱文杰
8—9
台风期间,组织开展巡查,发现险情,第一时间报告县国土资源局,并及时处置。
金威华
王志敏
10—11
1、对台风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小结,梳理存在的问题;2、对新发生地质灾害点组织治理或避让搬迁。
王志敏
12
总结、评比。
金威华
 

附件:1.大门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编制制度
2.大门镇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值班制度
3.大门镇地质灾害三查制度
4.大门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工作制度
5.大门镇人民政府地质灾害两卡发放制度
6.大门镇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台账工作制度
 
附表: 1.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速报表
 2.地质灾害成功避让速报表
3.地质灾害隐患监测记录表
4.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
5.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
6.地质灾害隐患巡查记录表
7.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台帐
 
 

附件1
大门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编制制度
 
一、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编制完成大门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预案。
二、每年汛期前,应对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预案进行对照检查,并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重点巡查区的变化情况和相关责任人的调整情况相应调整预案。
三、大门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应范围、工作原则等);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预防和预警机制;
4.应急响应;
5.应急处置(包括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通讯与信息传递,宣传与培训等);
6.灾后处置。
四、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基本情况(位置、类型、体积、规模和稳定性等);
2.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威胁对象、范围;
3.重点防范期;
4.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5.预警信号和发布人;
6.防灾示意图和人员撤离路线图;
7.地质灾害防灾和应急抢险组织。
五、预案制定后,大门镇人民政府要向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各村委会和群众公布,督促执行责任人抓紧落实具体工作。
六、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预案每年4月5日前报县国土资源局备案。
 
 
 
 
 
 
 
 
 
 
 

附件2
 
大门镇人民政府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制度
 
一、值班时段
(一)汛期值班:415—1015日;
(二)响应值班:县国土局和气象局发布地质灾害等级预报或县防汛办启动防汛应急响应。响应值班实行24小时工作制。
二、值班人员职责
1.准确接收上级部门和领导指令、有关信息等;及时向乡领导报送重要文件、传真和指令;
2.及时了解天气趋势,掌握水、雨情,及时将预报预警信息发送到村委会和群测群防员;
3.了解掌握各村委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
4.及时统计造成人员伤亡的灾情和险情;
5.认真详细清楚地做好值班记录,包括值班人员、水雨情、灾险情、来文来电、巡检情况、领导指示、重要事件处理、交接班及其他事项;
6.每天下午5点前,及时将各类值班记录、统计报表及当天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上报镇领导。
三、纪律要求
(一)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不得擅自离岗,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工作;
(二)值班人员遇紧急情况或突发灾险情时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不得擅自处理;
(三)值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或生病需由他人代班的,经单位领导同意后,报领导同意;
(四)值班室应保持清洁卫生,文件资料需分类存放,对机密或秘密文件要注意保密保存。
 
 
 
 
 
 
 
 
 
 
 
 
 
 
附件3
 
大门镇地质灾害“三查”制度
 
一、汛前排查
(一)时间:每年215日至315日。
(二)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教育局等。
(三)排查的范围:辖区范围。
(四)排查的主要内容:(1)对辖区范围内地形、地貌的变化情况进行排查;(2)对已有的隐患点进行排查并做好记录;(3)对重点巡查区、人口集聚区、重要设施周边进行重点排查;(4)对排查出来的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登记造册,要确定监测人及责任人,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预案;(5)调整年度重点巡查区。
(五)325日前将排查结果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备案。
二、汛中巡查
(一)时间:每年415日至1015日。
(二)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教育局等。
(三)排查的范围:辖区范围。
(五)巡查主要内容:(1)实地查看隐患点和重点巡查区的变化情况,并检查监测记录;(2)检查群测群防责任的落实情况;(3)检查两卡”(防灾明白卡与避险明白卡)的发放情况。
(六)原则上每月组织巡查一次,连续降雨或短时强降雨期间,应不间断组织巡查。发现险情要及时报告县国土资源局,重大险情要一事一报。
三、汛后核查
(一)时间:每年1020日至1120日;
(二)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
(三)核查对象:辖区内所有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四)核查的主要内容:(1)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对照汛前的排查情况。将汛期以来的变化情况逐一记录,视情况调整群测群防监测手段及密度。(2)核查群测群防工作是否落实,对监测人员进行调整。
(五)1125日前将核查结果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六)根据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结并评选优秀工作人员和群测群防员。
 
 
 
 
 
 

附件4
 
大门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工作制度
 
一、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基础力量,接受镇人民政府管理,与镇人民政府每年签订工作合同,按合同要求完成监测工作任务。
二、群测群防员在当地村委会领导下,参加巡查监测小组,做好日常巡查监测工作。
三、确定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时,应选择具有一定文化基础,责任心强和长期在当地生活,对当地环境较为熟悉的人员。
四、群测群防员应达到“四应知”和“四应会”。
(一)“四应知”。应知辖区内灾害点和重点巡查区数、具体地点、灾害规模、影响户数与人数;应知转移路线和具体应急安置地点;应知隐患发生变化时如何上报;应知各监测阶段的时间与次数。
(二)“四应会”。应会在隐患点的主要位置设置监测标尺和标点,实施监测;应会3种以上简易监测法,利用简易监测工作进行测量;应会记录、分析监测数据,并作出初步判断;应会采取措施进行临灾时的应急处置。
五、镇人民政府对群测群防员统一配备卷尺、手电、雨具、口哨(铜锣)等工具,并每年检查更新。
六、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巡查区巡查监测工作。晴天应每周巡查监测二次以上;雨天应每天巡查监测二次以上;如遇恶劣天气(持续降雨或短时强降雨)应随时巡查监测。
七、群测群防员每次巡查监测应仔细观察,认真做好记录。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八、当发现临灾前兆或出现险情时,及时发布预警信号,立即向镇人民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报告情况,组织危险区内群众撤离到安全地带。
九、群测群防员应积极协助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维护和保护好地质灾害监测设施,有效从群众中收集地质灾害(隐患)的活动信息。
十、地质灾害监测记录本由县国土资源局统一印制。每年12月份由镇人民政府对本年度监测记录本进行收集汇总,并于次年1月15日前统一交到县国土资源局进行监测分析和存档。
 
 
 
 
 

附件5
 
大门镇人民政府
地质灾害“两卡”发放制度
 
一、对辖区内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巡查区防范责任单位发放《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以下简称防灾明白卡),对受威胁群众发放《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以下简称避险明白卡)。
二、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样式见附件。防灾明白卡由镇人民政府会同县国土资源局发放给各责任单位、村委会、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避险明白卡由镇人民政府会同村委会、群测群防员发放给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每户一张。
三、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放实行备案制。所有发放的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必须造册登记,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备案。
 
 
 
 
 
 
 
附件6
 
大门镇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台账工作制度
 
一、地质灾害管理台账是全面掌握了解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情况变化和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
二、地质灾害管理台账由镇人民政府指定专人管理,台帐必须规范、齐全、求实。不准随意涂改,保证台帐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和科学性。
三、每年年底前将台账装订成册,并抄送县国土资源局备案。
四、县国土资源局定期会同镇政府对台账进行检查,发现情况及时纠正。
五、对台账管理混乱,丢失或缺失的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表1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速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地理位置
 
类型
 
规模
 
发生时间
 
灾情或险情
主要情况
伤(人)
 
亡(人)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毁房(间)
 
毁田(亩)
 
威胁人口(户/人)及
财产(万元)
 
灾害特征
 
发生主要原因
 
发展趋势
 
已采取应急
防治措施
 
备注
 
附表2
 
地质灾害成功避让速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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