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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发〔2014〕55号大门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2021-05-29 洞头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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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发〔2014〕55号
 
 
 
大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
   
 
各城乡社区、村居,机关各科室,镇属各部门站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洞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洞政办发〔2014〕130号)有关精神,积极稳妥做好我镇企业拖欠工资防范和处置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镇政府决定从2014年11月24日至2015年2月16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以下简称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专项检查范围: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包括市政工程、水利工程、港口工程、旅游工程等建设项目)、交通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专项检查内容: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各有关单位层层落实防范和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目标责任书情况;建设单位落实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金和农民工工资记工卡长效机制情况。
二、专项检查的实施
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传自查阶段(2014年11月24日-2014年12月18日)
镇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大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对建设“平安大门”、创建“无欠薪大门”的重要意义,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送法律知识上门、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举办咨询宣传活动等形式,增强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的自觉性,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同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督促管理职责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对2014年以来的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
(二)执法检查阶段(2014年12月19日-2015年2月5日)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特别是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进行细致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遇重大欠薪问题,镇政府将适时进行督查。
(三)分析总结阶段(2015年2月6日-2015年2月16日)各有关单位要对本次专项检查进行汇总分析,梳理问题,提出对策,并于2月9日前将专项检查总结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民工工资支付工资涉及社会稳定大局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各有关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检查方案,分解落实责任,充实一线检查人员,共同确保春节前本辖区劳动者按时足额领取工资、不发生新的拖欠、不发生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
(二)切实履行职责。各有关单位要落实《大门镇处置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负责牵头协调专项检查工作,负责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并对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及时移送;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认真负责相关建筑企业和工业企业农民工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的牵头工作,积极开展建筑施工行业和工业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执法检查,建设领域要及时通报检查处置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建筑工程非法承包、层层转包现象,严格执行《洞头县建筑业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建筑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大门派出所负责处理涉嫌犯罪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协助处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镇经济发展办负责对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镇属各工程建设指挥部的工程款拨付结算进行监督检查及协助处理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大门市场监管所负责依法取缔检查发现的无照经营行为;镇总工会负责开展贯彻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活动,对用人单位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提请相关部门处理;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防范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好企业用工信息采集工作,深入掌握所辖企业工资支付情况,预防减少发生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协调处理所辖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举报件,并及时上报群体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和欠薪逃匿及相关紧急工作情况。
(三)积极预防处置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各有关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控,对可能发生较大数额的工资拖欠并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企业,要及时发出预警,积极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对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快速、稳妥处置,防止事态蔓延扩大。专项检查期间,要完善突发信息专报、重大事项报告和联系抄告三大信息报送制度。对欠薪逃匿案件、欠薪恶性突发事件、欠薪涉及10人(含)以上群体性事件以及以极端方式维权引发的欠薪重大事件等重大事项,要在2小时内上报镇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5年1月1日至2月18日期间,对欠薪情况实行“零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每天下午5时前将当日欠薪及处置情况书面上报镇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见附件4)。对隐瞒不报,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从快从严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相关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处理的同时,还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布,并在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予以披露,对其履约担保、融资贷款加以限制。
 
附件:1.大门镇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3.重大事件快报表
4.欠薪及处置情况“零报告”表
 
 
大门镇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5日

附件1
 
大门镇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长:郭海辉
副 组 长:郭建锋 王荣财 方秀菊
    员:童艳艳(党政办)
陈友龙(经济发展办)
黄孝川(村镇建设办)
柯受锔(社会事务办、劳动保障监察中队)
余建林(建管中心)
林 春(农业公共服务中心)
李 泽(司法所)
陈式谊(住建二所)
朱 江(大门法庭)
周文渊(大门派出所)
邹三荣(大门工商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由方秀菊兼任办公室主任,柯受锔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名称:
 
检查用人单位情况
拖欠工资情况
处理情况
涉嫌犯罪案件
用人单位户数
(户)
涉及职工人数(人)
 
用人单位户数(户)
涉及职工人数
(人)
涉及金额
(万元)
补发工资人数
(人)
责令支付工资及
 赔偿金(万元)
移送公安机关
(件)
法院
审理
(件)
其中:
农民工
人数
(人)
农民工
签订劳动
合同人数
(人)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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